言語攻擊致人死亡_語言傷害致他人死亡怎么判罪?
特邀律師
吵架氣死人要不要擔責?桐城市新渡鎮一對鄰居因一件倒糞的小事鬧起了糾紛,劉某被“氣”得住院后死亡,氣憤難平的死者家屬將鄰居謝某告上了法庭。
據了解,2016年4月28日下午,劉某擔糞去菜地澆菜,其中遺有兩個半桶糞在門前桃樹下,劉謝兩家相鄰,謝某嫌臭,讓劉某倒掉,劉某拒絕,謝某當即上前把剩下的兩半桶糞倒在桃樹底下,雙方為此發生爭吵。劉某要找村干部評理,謝某也一道去,走到本組村民葉某門前,劉某坐倒在地,當晚8點50分,劉某被送往桐城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27天,經診斷為:1、左側基底節區腦出血破入腦室系統;2、高血壓。劉某先后又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安慶醫院住院治療2次,共38天,支付醫藥費16941.29元。劉某將謝某告上法院。
經安徽惠民司法鑒定所鑒定,劉某遭受外界強大精神刺激誘發腦出血的發生。精神刺激與高血壓性腦出血之間存在間接因果關系,參與度擬為25%。案件還在審理中,劉某因病死亡。
公民的生命權應受到法律保護,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劉某法定繼承人申請作為原告參與訴訟,同時變更訴訟請求,要求謝某賠償醫療費、護理費、死亡賠償金等各項損失141898.9元。
法院認為,劉謝之間系鄰里關系,本應和睦相處,但雙方為門前放置糞桶瑣事發生爭吵,劉某因精神刺激致病并死亡,自身在事情的起因及事態的發展上存在過錯,謝某也存在一定過錯,根據雙方在本起糾紛中的過錯程度酌定按6:4確定賠償比例。劉某因病死亡,其死亡原因與本起糾紛未作因果關系鑒定,原告要求被告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無法律依據,不予支持。最終,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6199.8元。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在現實生活中,類似雙方起爭執,一方猝死的事件,往往對罵人者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存在較大爭議。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雙方發生爭吵的先前行為與被罵者死亡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若有因果關系,參與度是多少的問題。
所謂的“罵死人”,只不過是民間的一種口頭說法。在法律上,一個人是否應對另一個人承擔侵權責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造成損害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如果無法證明吵架與死亡的因果關系,也無法證明罵人者有過錯,則只能依據公平原則,由罵人者給予一定賠償。而如果罵人者明知對方存在潛在疾病而故意追求對方死亡的結果,那就構成犯罪須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語言攻擊導致他人心里或生理受到傷害是違法的,從而產生的後果也需付一定法律責任
這是被害人特殊體質造成的,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在學界上有好些觀點。
綜合司法實踐中對于上述類型的案件的判決,目前主要有三種處理結果:
第一,認為行為人無罪,屬于意外事件。原因在于:首先,行為人與被害人的關系不特定,行為人不知也不可能知道被害人屬于特殊體質,行為人若知道被害人屬于特殊體質便不會實施上述行為;其次,行為人的過激的言語或是動作對于一般的正常人來說不致于發生死亡的結果,或者可以說發生死亡結果的可能性是極其微小的;最后,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和主要原因不是行為人的行為,而是被害人的特殊體質,行為人的行為僅僅是誘因。被告人對造成被害人的死亡既無主觀的故意,也無過失,而是由于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被害人的死亡屬于意外事件,故不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第二,認為行為人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因為作為一個神志清醒的正常成年人來說,行為人應該遇見到自己的打擊行為可能會造成損害被害人生命身體健康的結果發生,由于被告人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在客觀上出現了被害人死亡的結果,行為人沒有盡應盡的注意義務,主觀上存在過失,所以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行為人的責任。
第三,認為行為人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持此種觀點的人認為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身體的故意,其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傷害的結果,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而客觀上實施了對被害人言語刺激或者毆打的行為,因此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行為與被害人的死亡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行為人的責任。
由此可以看出對于此類的案件司法實務界存在著較大的爭議,個人認為你所描述的情況符合第一種不構成犯罪的情形。
目前這個案子已經引起上級檢察院的重視,我們看看會不會糾正這個結果。
男子與的哥斗狠身亡,我的觀點,這個案件,出租車司機只承擔民事責任,不承擔刑事責任,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認定是錯誤的。
過失致人死亡罪,得有過失的行為,的哥司機沒有與之沖突,并無過失行為,如果刮碰,可按道交法判,而不是刑法。
這個案件,其實就等于摩托車男自己把自己氣死的,而的哥事實上保持了高度克制,我們從視頻里可以看到,是摩托車司機跳著腳的要干仗。
這個案子檢察院真不該批捕的,摩托車司機家屬可到法院民事訴訟。當地上級檢察院已經發現問題,我估計大概率要更正結果。 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社會秩序與公平正義。
【哈爾濱摩托車司機與的哥起爭執心臟病發身亡 的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被批捕】今年6月27日下午4時許,出租車司機滕某停車后,突然一摩托車追上來踢打車門,認為滕某別了他的車。摩托車駕駛員妻子多次勸阻,但摩托車駕駛員仍不依不饒,最終心臟病發作倒地。滕某參與施救,但摩托車駕駛員不幸離世。6月28日2時,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的滕某被刑事拘留。9月上旬,南崗區檢察院批準逮捕出租車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