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怎么起訴主債人_擔保人怎樣起訴借款人?
特邀律師
那么這里面涉及到四方當事人。
出借人和借款人以及擔保人,借款人和實際用款人,以及擔保人和借款人的法律關系,這在法律上都是獨立的法律關系。
當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還款義務后,擔保人將錢還給出借人,起訴了借款人索要債務時,那么在法律上是正確的方式,因為擔保人承擔了保證義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后,債務人可以向實際用款人起訴要求債務。
就是因為法律關系是獨立的,就不能以出借人直接起訴實際用款人的方式處理,從你的描述來看,你們都是相互認識的,那么問題來了,為什么出借人不直接和實際用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呢?
十有八九是出借人是銀行,我說的對吧?
因為銀行有風控要求,對于一些征信不好、或者其他不適合放款的客戶都是不給批得,所以,這種情況下,會找一個資信好的客戶這樣操作,說難聽點,當初說幫著簽個字,利息什么的也不用你還,就是朋友幫個忙就行,對吧?就是在這樣的甜言蜜語下,借款人就幫著簽了一個字,從而陷入到目前的這種不利處境。
實際上,這種情況完全可以在借款時,要求實際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以此最大限度的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但應注意追償時效。
《民法通則》第81條第1款規定:“保證人履行債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薄稉7ā返?1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保證人的追償權指的是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以向主債務人請求償還的權利。
無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如果保證人承擔了保證責任,都有權向主債務人追償。追償權的范圍大體包括:
(1)為履行保證債務所支付的財產;
(2)為履行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其他費用;
(3)各種費用的利息;
(4)保證人為履行保證義務而受到的損失。
《擔保法》對保證人追償權應當適用的時效未作規定。
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2條第2款規定:“保證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币虼?,保證人的追償權的訴訟時效實際上是適用《民法通則》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所規定的時效的,即保證人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2年內行使追償權
額,這個,不僅不可能起訴銀行,還有可能被銀行起訴。
題主是擔保人,負連帶責任,不知道當時合同具體怎么寫的,一般這個意味著主貸人不還錢的話,由擔保人還錢。銀行催收的時候是會給主貸人、主貸人親屬以及擔保人打電話催收的,這么長時間逾期,題主有沒有接到過電話催收?
如果只是10元本金不還的話,再怎么高的利息也不可能到20萬那么多,而且正常情況下,有誰會欠著10元不還呢?所以我覺得是本金還有好幾萬沒還,經過這么長的時間,加上罰息復息漲到了20萬。
現在題主能做的是找到當時的主貸人,詢問這筆貸款到底是什么情況,為什么不還。告訴他已經影響了你的征信,讓他趕緊還錢。但我覺得既然這么多年都不還,肯定是有什么問題,要么是資金鏈斷裂確實沒錢,要么是和銀行有糾紛不愿意還錢。這個事情不解決的話,題主的征信就一直受影響,一直有問題。
題主最近急著貸款的話....能不能換個主貸人,換家里其他人來貸....
擔保人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起訴債務人,但是一般沒有辦法起訴銀行,理由如下。
第一,連帶責任保證中,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以依法向債務人追償。
所謂連帶責任保證是指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無條件地向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而且保證人必須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因此,在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人是有很大的風險的,因為,一旦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只要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那么保證人就要無條件地承擔保證責任范圍內的還款義務。當然,保證人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因此,保證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追償。
第二,一般保證中,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在向法院起訴后,經審判后執行債務人財產后仍不能清償債務的,保證人才會向債務人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中,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因此,一般保證責任中,由于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保證人享有期待利益,但是,一旦債權人向起訴債務人后,經法院執行仍不能清償債務的,此時,一般保證人要承擔保證責任,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訴追償。
第三,擔保人是沒有依據起訴銀行的。
在保證合同關系中,保證人與銀行存在潛在的義務,即一旦債務人不承擔債務,銀行有權向保證人追償,但是,保證人只能起訴債務人追償,其無權起訴銀行。
總之,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但是保證人是無權起訴銀行的。
1、借款合同期滿,你可以要求借款人還款。
2、,無法要求擔保人擔責了。
《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于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后(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五十七條 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七十二條 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