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中介合同不想賣了_中介簽了賣房合同不想賣了違約嗎?
特邀律師
現在不想賣了?在下家不答應的情況下,你的違約成本肯定是巨大的。因為據我了解,三方協議上約定的違約金,一般都是房價的20%,因此,除非你愿意賠償對方20%,對方往往不愿意解除合同。而且,一旦對方先提起訴訟,往往是主張繼續履行合同,完成交易行為。對方的這種訴訟請求,法院在一般情況下都會支持。
謝邀!
簽了獨家代理只是說你房子在出售的情況下,只給他們一家賣?,F在你不準備賣,那么去中介公司跟銷售人員說清楚,取消獨家代理就可以了。但是中介銷售人員應該會有點不樂意,畢竟前期給你找了很多客戶推廣了你這套房子!
房子畢竟沒有簽合同,那就還是你的。你自己的房子賣或者不賣還是你說了算!
個人觀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中介簽了賣房合同不想賣了,算違約,按合同規定的數額拿違約金。
問題關健點是題主在中介和買家約定簽字當日,你作為賣方在定金協議上簽字了沒有?
如果你在定金協議上簽字,相當于默認中介居間方約定的“買賣協議”你這時候反悔,屬單反面悔約,按合同約定,你就有賠雙倍定金的可能。
當然,中介是沒有權力直接從你這邊收兩倍違約金的,但中介和買方可以請律師向法院起訴,判你履約合同或賠償對方損失是有可能的。
如果中介約定的簽協議現場你沒有簽字,基本可以無視中介的起訴,所以關健問題點“定金協議上的簽字”上。
所以,建議題主認真審視下自己的行為,大家都是成年人,如果的確是自己原因不想賣了,先協商,協商不成了要么賠錢要么履約要么走法律程序。
如果中介方尚未給你介紹買主,沒有付出勞務和服務,可以協商撤銷委托,并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中介合同中有解除委托承擔違約責任的條款,則你撤銷委托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賣不賣是自己的權利,中介是不能阻攔你解除委托中介的合同的,只是你如果解除委托可能會涉嫌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建議與中介方協商解決。
通常居間協議約定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毀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毀約,則喪失定金。雖然房東簽了居間協議,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價漲得比較多即使雙倍返還,還是可以賺錢,所以房東寧愿雙倍返還定金而不愿意繼續履約?! ≡诙址抠I賣中90%以上的居間協議都對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雖然還沒有簽訂用以備案的買賣合同正式文本,但雙方通過簽訂居間協議已經成立了買賣合同關系,而不只是一個對訂立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房東不能僅僅雙倍返還定金就有權終止合同了,買方可以向房東主張房價的差價損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東對因房價上漲給買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感謝邀請
當然可以了,不過既然已經簽過合同,而且已經收了定金了,那就是要違約,違約就要為自己的違約行為買單,按照合同約定,給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無論是買房還是賣房,對很多人來說都是大事,畢竟交易金額太大,買房的人窮盡幾個錢包,只為了一個有一個住所,賣房的人,雖然獲得了金錢,但是也割舍了一段特殊的情感。所以,買房賣房,都要慎重,一旦建立的契約關系,就盡可能的履行下去,違約的責任,輕則是金錢的損失,重則還要耗費時間 精力 金錢,擔負法律責任。
最近幾年,見過太多的買賣房屋違約案例,為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遵守契約精神,歸根到底,還是因為違約的損失遠遠小于守約帶來的收益。
這就提醒所有買房的跟賣房的群體,在簽訂買賣協議時,一定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般的違約賠償,如果是買方違約,則定金就是違約金,賣方違約,采用雙倍賠付,就是在退還定金之外,再賠償同等金額的違約金。但是為了最大化保護自己的權益,違約金額也可以協商為總房款的20%,這樣就可以在法律保障的范圍內,最大化的保障守約方的利息。
前兩年,因為房價的快速上漲,在這個市場情況下,賣方違約會比較多,總感覺賣便宜了,當天討好的價格可能第二天就變了,這個還好,只是道德層面的,有的人是剛簽了合同,收了定金,第二天就違約,屢見不鮮,很多人都會通過法律途徑維護系列的合法權益,因為耽擱一天,可能就很難找到自己滿意的房子或者要多付出更多的金錢才能買到房子,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法院處理的結果一般是強制執行買賣合同或者除了支付違約金之外,還要給守約方支付房子的差價。
所以,無論是買房還是賣房,都要謹慎,違約不單單是道德層面的,有時候還會涉及到法律問題,所以,如果已經簽訂了契約合同,就要盡可能的履行下去。
很多房東,中介帶了客戶,
客戶比較狗
直接找房東,讓房東說不賣了
想私下交易
好多客戶房東比狗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