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申請法院財產調查取證_如何向法院申請離婚財產調查?
特邀律師
您好,《民訴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納該證據,或者采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了五種類型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原告起訴離婚時,對于因個人原因不能調取的證據,可以申請法院調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十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除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之外,申請人可以依據上述規定提起申請,上述第三項是概括性的規定,因此一方面要看申請調查的證據形式和范圍,另一方面要看法院的態度
一般來說法院不會依職權主動去調查,如果涉及夫妻雙方的財產問題,法院會讓雙方各自提交相關證據,若一方申請法院調查取證,可向法院提交調查取證申請書,由法院決定是否予以批準,如果該證據當事人無法自行調取,法院可依職權進行調取。
感謝悟空邀請。
你好,我是銘探調查。
既然已經走到了離婚的地步,我相信大多數夫妻是很難坐在一起好好洽談的。必然是達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所以,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要想讓另一半將自己的財產一五一十老實交代成了難上加難的事情。由此,情況就一分為二了。
- 一、婚內財產由雙方共同配置,同時雙方彼此悉數皆知,到了離婚的時候,一方隱匿或者轉移財產,或者變賣財產償還“子虛烏有”的債務,以此達到轉移的目的。這種情況,委托者需要提供信息的線索,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追溯“消失的財產”,或者自己調查核實債務的真實性。抓住此類轉移關鍵有兩點,第一,找到資產消失的事實證據,如房產被過戶,大筆存款不知去向;第二,查出偽造債務,偽造贈予事實證據,或者是其他財產轉移事由證據。
二、如果雙方收入比較高,資產比較多,房產存款股票基金等資產形式多種多樣,離婚時,委托者根本對詳細資產沒有準確的概念,那么在離婚時法院也很難幫助到你。舉例說,一方有意隱瞞,那么必然不會漏出明顯的蛛絲馬跡,委托者在缺少線索的情況下,法院不可能挨家銀行調取信息,也不可能全國甚至國外查詢房產,更不可能核實名下股票賬戶,而且除此之外還有千千萬萬種資產的存在形式。這種情況下,委托者需要衡量對方的收入情況,和家庭的支出情況,大體滿足借貸平衡原則,如果出現較大差別,建議尋求專業調查公司的幫助。
針對題主問到的存款,現在有做資產調查的專業公司,您的問題可以求助他們幫助。存款舉證的步驟很簡單,首先需要您自己掌握有效的信息,將信息在舉證期間提交到法庭,然后法庭開出調查令,核實財產情況,存在可能被轉移風險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凍結資產,直到宣判為止。
其他答案的重要觀點,我幫你梳理一下。
第一、很多回答者說到了通過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這個最關鍵的在于你首先要有線索,線索從何而來,自己思考吧。
- 第二、有回答說到了調查公司得到的證據不受保護,其實錯了,關于資產調查,即便調查公司給你拿到了證據,也需要法院的核實的,所以調查公司得到的證據,最終還是以“線索”的形式出現在了訴訟過程中。
- 第三、至于線索從何而來,我相信委托者不會傻到把自己架在法律邊緣吧。整個過程中,調查公司是站在正義一方,只要你委托的是正規辦事的偵探公司,相信結局你會滿意的。
關于私家偵探、調查公司到底合不合規合不合法,以及怎樣甄別靠譜的偵探公司,請參考我頭條號的其他文章,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