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算犯罪記錄嗎_情侶打架公安和解后算有案底嗎?
特邀律師
鄰居打架派出所調解有紀錄,但不算犯罪紀錄。
要看你打架到什么程度,有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如果因此被判刑,那叫“前科”,因此受到行政處罰,那叫“劣跡”。總稱“前科劣跡”。
這應該就是你說的所謂“案底”。廣義的“案底”一般是指某人違法或犯罪行為記錄。狹義的“案底”只指受過刑事處罰。
情侶之間打架,如果后果在輕傷以下,可以進行和解。如果被害一方諒解,經濟賠償到位,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對方不諒解,一定要進入公訴環節。那么檢察機關就會起訴到法院。法院就會做出刑事判決,那就有了“案底”。
如果達到重傷以上后果,即使雙方能和解,也必須起訴到法院,按照故意傷害罪定罪量刑。
有“案底”的人想進入體制內工作,政審就過不了關了。入黨、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當兵,等等都會受影響;
如果想從事律師、司法鑒定人員、外交人員、村委會成員等工作,同樣會受到限制。
案底對子女就業也會有影響:
配偶、三代以內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或者正在被立案審查,或者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等等,如果想報考公務員,一般政審就通過不了了。
各地政審規定還不盡一致。具體要看要報考的崗位以及相應的規定。
已經記錄在案的違法事實是無法消除的,有案底會在在檔案里永久保留。
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法規,根椐違法行為及其性質,受到了法律規定的相應處罰,結案后的案件卷宗將永久性的保存在公安機關的檔案部門。
行政處罰決定書,會寄往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裝檔管理。
現在,假設你要到某個單位工作,人家經常會讓你開個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如果你有案底,這個證明就開不了。
對未成年人有特別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不屬于犯罪紀錄。
被行政拘留屬于治安行政處罰,與刑事犯罪處罰是兩碼事。
犯罪,指的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被判處刑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屬于治安違法,不是犯罪。
打架斗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必須有公安機關的處罰,如警告、罰款、行政拘留都會有違法記錄。如果沒有處罰通知,即使有記錄,也屬于備案,不屬于違法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