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三萬退贓判多久_詐騙三萬退贓后判幾年?
特邀律師
l、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l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本法第1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參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并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著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并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原《刑法》第151條或者第l52條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詐騙三萬元,屬詐騙金額大,判三年到十年,如果沒有犯罪前科,退賠及時,判三年以下是有可能的
詐騙罪偵查階段積極退贓最輕能判到什么程度
最輕可以免于起訴,主動退贓并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偵辦案件的,應該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輕微的甚至可以免于起訴。但是,這也要看犯的是什么罪。不同罪名有不同的處罰標準,因處罰標準不同,從輕減輕處罰的標準也不盡相同。
詐騙罪只要已構成犯罪,退贓與不退贓是一樣的,都構成犯罪,但是如果詐騙罪積極退贓在量刑上會對你有很大的幫助。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詐騙不足4000元的,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為管制刑;5000元的,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規定。
三千元至三萬元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詐騙4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但這只是法律的規定,法院判決還要根據犯罪人的犯罪情節,悔改表現,退贓情況等判決。
綜上所述,詐騙罪是我國刑法規定的明顯犯罪行為,詐騙罪的量刑標準也是由詐騙的金額決定的,如果是詐騙罪的從犯,并不具有主觀意識,詐騙的犯罪嫌疑人積極配合積極退還詐騙贓款,則可以在此基礎上對其進行立功表現,最輕的甚至可以免除處罰免除起訴。
如果是公安機關立案之前退3萬,那么詐騙金額會認定為6萬,但6萬這個數額在多數省份屬于數額巨大標準,基準刑將在三至四年確定,如果有其他從輕情節,如認罪認罰,量刑至少在三年有期徒刑,但如果有減輕情節,如自首,從犯,立功等,量刑會在二年左右,當然如果符合緩刑條件,并在判前能全部退賠并預交罰金,也可能判緩刑的。
如果是在公安機關立案后退3萬,那詐騙數額會定為9萬,依然在多數省份屬于數額巨大標準,最終判罰較6萬會多半年左右,緩刑也是可能的。
如果是在北京,浙江,福建,廣東等地區,不論是六萬還是九萬,均屬于數額較大標準,基準刑將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確定。
1、全部退贓,認罪態度較好,和受害人達成形式諒解,很有可能被判處管制或者緩刑。
2、我國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72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詐騙案投案自首后認罪認罰具有從輕的情節,還要看詐騙的數額是多少,如果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可能被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