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對婚前財產的判定_婚前財產離婚時怎么分?
特邀律師
如果是友好協商,協議離婚,怎么分都行,只要你們自己商量好。男的凈身出戶也是有的。
如果按新婚姻法,婚前財產不分。婚后財產要分也要有證據支撐,比如你們共同生活使用之類。婚后買房,如果寫父母名,即便是子女出錢,如離婚時拿不出證據,也是不分的。
謝謝邀請,樓主這是一題三問,既問了婚前財產的界定,又問了離婚后房產怎么分割,還問了婚前買房婚后還貸又怎么分配的問題,那我就依法給你做出答復吧。
依據婚姻法的規(guī)定;男女自領結婚證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間內,任意一方的收入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對共同擁有的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同時,法律還認可家庭的財產是由婚前的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組成。婚前個人財產的權屬永遠歸個人所有,并不因為婚姻而改變它歸屬權的性質。
婚前財產的界定就是;領結婚證以前用個人的收入,或者是父母親戚贈送,購買的動產和不動產,以及現金都是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再來回答婚前買房婚后還貸的問題,如果婚前是一方出的首付買房,婚后是用任意一方的收入來還貸的。那么,婚前首付部分屬于婚前的個人財產,婚后還貸部分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首付部分歸個人所有,還貸部分各占50%的分格權利。
最后回答離婚時房產怎么分割的問題;如果房產是婚前個人全款購買的,或者是婚后用個人的婚前財產付的首付,還貸也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還的貸,哪怕在房產證上加上了對方的名字,只要有充分的證據能夠證實這是獨資購買的房產,整個房產屬于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對方連一粒瓦片都拿不走。
如果房產是婚后在婚姻期間內,用任意一方的收入購買的,或者是出首付還貸的, 該房產就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平等的分割權利。
謝謝邀請,樓主提的問題是,婚前房產是一方購買,結婚幾年后離婚,增值部分和減值部分應該怎么分的這個問題。不是說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肯定得依據法律法規(guī),才能得到靠譜的答復。
依據物權法的規(guī)定,誰出資,誰買房,房產的確權就是屬于誰的。房產的確權者對該房產就擁有了絕對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這是合法的個人財產,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再依據婚姻法的規(guī)定,男女自領結婚證,成為了合法夫妻生活在一起,在婚姻期間內,任意一方的收入屬于雙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動產和不動產,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雙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
同時,法律還認可,家庭財產是由婚前的個人財產和婚后的共同財產組成的。婚前的個人財產并不因為婚姻而改變它的歸宿性質,永遠是屬于個人擁有的,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由此可見,婚前一方買的房,無論貶值或者是產生了任何孽息,升值,利益是屬于個人擁有的,損失也是個人承擔,可以說,與對方沒有半毛錢關系。因為,它不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依照法律法規(guī),另一方對該房產沒有任何權利。
婚前財產嚴格意義上是不存在分割的問題的,但是由于夫妻之間在結婚許多年以后,婚前的財產和婚后的財產混合在一起已經無法分辨。加上在結婚的時候也沒有進行公證。所以婚前的財產有可能也存在在離婚的時候進行分割的情況,不過離婚是民法所調整的范圍,法庭的判決講究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一般婚前的財產因為是不動產,還有大額的固定存款,以及投資的股票什么的東西,這些東西都有時間性的證據去證明,如果擁有一方提出證據表明這些財產屬于婚前歸一方所有的話,法院是不支持把這種財產判成共同財產的。共同財產是夫妻在雙方婚姻存續(xù)期間,一方或者共同雙方通過勞動所獲得的財產,以財產性物品。這些共同財產都是二人的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是可以分割的。
此事應參看新婚姻法的法律規(guī)定和2019年開始實施的關于離婚的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分割補充說明或者詳細咨詢律師。究竟哪些是個人財產哪些屬于共同財產,哪些該分割哪些不該分割的?比如:婚前的房屋車子是父母的,結婚后共用,可以使用。離婚了女方沒有分割權。不離婚夫妻有繼承或遺囑分配繼承權或贈與接受權。女方,結婚時自己帶來的包括娘家陪送的(比如:房屋車子等)凡屬自己名下的,離婚都屬女方個人財產,男方無權索留。
(不是專業(yè)解釋,不一定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