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造謠是什么罪_惡意誹謗造謠污蔑是什么罪?
特邀律師
在刑法中這個屬于誹謗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 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我國刑法并未規定造謠罪,只規定了誹謗罪。 誹謗罪的立案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r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并散布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 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并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布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于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罵人,侵犯別人名譽權,當然也要看罵什么。造謠就比較特殊點,如果對被造謠這造成實質性不好的影響的話,是觸犯法律的,屬于散播謠言罪,需停止侵犯并且刪除造謠內容并且書面和聲明道歉,嚴重點兒的會被刑罰
是誹謗罪。編造謊言損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