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多久簽一次_勞動合同一般簽訂幾年?
特邀律師
你好,我來回答你提出來的問題,希望對對你有幫助。
你好,你在一個公司連續干了15年,勞動合同一年一簽,要判斷此種情況是否合法,關鍵看你對待簽合同是怎么表態的。
如果說每次合同到期了,公司要跟你續簽合同,你都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僅僅是聽從公司的安排,那么這種情況下公司跟你一年一簽連續簽了15份勞動合同就是符合《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的。
反之,如果說合同到期公司要求續簽,公司的做法是一年一簽,但你提出了異議,比如你要求一次性跟公司簽訂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此時公司和你對續簽合同一事的要求不一樣,如果公司不聽你的提議,還是強行要求你按照公司一年一簽的做法,那么公司簽合同的做法就是不符合《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因為公司違反了協商一致的原則。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當公司與你簽訂了2次以上一年期限的合同后,等到合同到期的時候,你要求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公司不同意跟你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強行要求你與公司簽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也是不符合《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的。因為勞動法規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連續二次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當合同到期的時候,員工如果提出跟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應當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在你符合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你提出了要求,公司不采納,就是不符合法規的。
綜上,你在公司干了15年,合同一年一簽,相當于連續簽訂了15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判定這種行為是否合法的關鍵點就看你有沒有跟公司提出明確的要求,比如要求與公司簽三年或五年一次的勞動合同,或者要求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你從來沒有提過這種要求,那么這15年的合同簽訂方法就是合法的。反之,如果你提出過其他要求,公司不聽,被迫一年一簽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不合法的。
我想說的是,按照你們公司的要求一年一簽勞動合同,你也已經連續簽訂15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所以這次勞動合同到期了,你就可以大膽的提出自己的要求,建議你直接跟公司提出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你提出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公司不接受,不愿意和你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要求你簽一年期限的固定勞動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那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之規定,你們公司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更重要的一點,如果你提出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不同意并且就此與你終止勞動合同,不再跟你續簽合同了,那么公司的行為屬于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7條之規定要支付你雙倍賠償金。你在公司干了15年,按照雙倍賠償金的標準,相當于公司必須一次性支付你30個月的工資。
所以,當你符合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時候,你又想在公司長期干,又想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么你就大膽地跟公司提出這個要求,就算公司不答應,怎么著對你都有利。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希望對你有用,
勞動合同幾年一簽,法律并無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即可。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一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但是,簽訂第3次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第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幾年一簽,法律并無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即可。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一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但是,簽訂第3次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擴展資料
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