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成立的必備條件_公司注冊的條件?
特邀律師
第三十七條【法人條件】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條 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三)符合國家規定并與其生產經營和服務規模相適應的資金數額和從業人員;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1、公司名稱(5個以上公司備選名稱)
注冊公司流程
2、公司注冊地址的房產證及房主身份證復印件(單位房產需在房產證復印件及房屋租賃合同上加蓋產權單位的公章;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新站區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給工商局進行核對)
3、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如果注冊資金是客戶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在新站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注冊,需要提供暫住證原件)
4、全體股東出資比例(股東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經營范圍(公司主要經營什么,有的范圍可能涉及到辦理資質或許可證)
注冊流程
第一步:準備5個以上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廠刻章一套 分為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時到銀行開立驗資戶并存入投資款。
第三步:整理資料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第四步:整理資料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五步:整理資料到國稅局辦證處辦理國稅證
第六步:整理資料到地稅局辦證處辦理地稅
第七步:到開立驗資戶的銀行或其他銀行開設公司基本賬戶
第八步:公司會計整理資料到國地稅務分局辦理公司備案及報稅事宜。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成立的條件就是指法人得以成立的要件,它包括程序要件和實質要件兩個方面
《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成立
法人的成立必須合法,其設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組織機構、設立方案、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法人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要獨立進行各種民事活動,獨立承擔民事活動的后果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經營場所
法人應該有自己的名稱,通過名稱的確定使自己與其他法人相區別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設立中的法人還需滿足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如中國《公司法》第十一條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