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最多關多長時間_看守所一般最長關多少天???
特邀律師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已決犯,看守所監管最多不超過1年;而對于未決犯,尚未規定出具體的最長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條規定:“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需要注意的是,對于看守所羈押的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尚沒有規定明確的期限,要受到調查取證時間、移交時間、判決時間以及是否上訴等因素的影響,因此無法明確說出最長期限,但是可以明確一點,羈押期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這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實報實銷”。就是說法院最后的量刑(這種情況下一般判實刑,而不是緩刑)與被告人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相同或基本上相同,宣判以后基本上就馬上釋放了。法院判刑一般精確到月,所以在看守所羈押時間不是整月的一般要等到整月才釋放。
依法確定的刑期恰好與羈押時間相同當然是極好的。不過,有時候依法應當確定的刑期會比被告人羈押的時間短,但既然已經羈押了那么長時間了,只能按照羈押的時間確定刑期了,不然怎么處理呢?你懂的!
后面這種情況對被告人是不公平的,也不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意。為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司法機關應轉變觀念,減少羈押措施的使用,符合條件的,盡量對犯罪嫌疑人采取非羈押措施。
遲遲不判刑,大致兩種情況:
一、像北京等大的城市,看守所的在押犯人太多,檢察院忙不過來。但對于案件的審判結果是很有經驗的,肯定不會押你一年,然后法院判刑半年,再給你半年的賠償的。
通常會對一些刑期短的預估一下,例如對于大概會判6個月的,把你押到5個月后才會開庭審理,法院也會配合檢察院,判你6個月以上。
這樣做也是合理合法的,因為每項罪名都可以視情節有一定寬松的量刑范圍,尺度完全取決于法官掌握。
例如簡單的挑釁滋事罪,疑犯如果言簡意賅、虛心地承認錯誤,表達一下歉意, 法官會直接判最輕的六個月或者緩刑,這樣幾分鐘就完事,大家都很省事。但如果疑犯啰嗦,詞不達意,讓人感覺不是很服氣,或者很小的刑還請個律師辯護,法官最恨這個,多加刑幾個月沒什么不可以的。
二、共同、團伙犯罪中有逃案的,或者集資詐騙之類涉及人員眾多的??囱簝赡甓喽紵o法開庭的非常常見。也有已經判刑,去了監獄服刑,又發現新的案情,重新帶回看守所的。
總之,看押多久都是有理由的。無罪釋放,只是傳說
看守所不同于拘留所,拘留所有固定的時間,而看守所一般時間不固定,不過也不是什么壞事,在看守所里的時間也會被算作刑期時間,比如判了三年,已經在所里待了一年了,那么在服刑兩年。
你好,我們來看看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先來看下面這張圖,這是我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制作的,刑事訴訟各階段的期限圖
刑事案件通常分為三個階段,即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這三個階段分別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主導。我們來看一下三個階段的期限規定:
偵查期限
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以后,公安機關一般會在3天內可以延長1-4天案件,如果是重大復雜疑難或者團伙作案、流竄作案等,則可以延長到30日,報送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
檢察院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如果檢察院批準逮捕,則公安機關一般情況下還有兩個月偵查期限;如果是案情重大復雜疑難案件,經過批準也可以延長一個月;如果是有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等特別重大復雜案件,經過省級以上檢察機關更加嚴格的程序,還可以再延長。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以后,將整個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這個期限,短的話2個月左右,長的話可以到8個月甚至更久。
審查起訴期限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般是30日的期限,經過批準可以延長15天。但是檢察院如果認為證據不充分,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在審查起訴期間,檢察院最多可以退回補充偵查2次,每次不超過30日。補充偵查結束,重新起算一個到一個半月的審查起訴期間。
各期限短的30日,長的話可以到195(45+30+45+30+45=195)日。
審判期限
普通程序一審,一般至遲不得超過3個月宣判,特殊情況,經省級高院法院批準或決定,可再延長3個月。
二審一般在2個月以內審結,特殊情況,經省級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2個月。
也就是在法院審理階段,如果發生一審和二審,快的話三四個月時間,慢的話可以超過一年甚至更長。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抗訴案件,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此外,以下情形可以影響到審理期限:
(一)對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鑒定的期間不計入辦案期限。
(二)延期審理:
1.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
2.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
3.由于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
(三)中止審理:
1.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脫逃的;
3.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結論
從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到作出生效判決,快的話在半年內,慢的話甚至可以超過三年。
這也就意味著,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沒有被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話,從被采取強制措施到取得生效的判決,最長超過三年都是有可能的。
歷十余年律途風云,經數百次法庭較量。@文金發律師
找不到證據,公安機關不可能拘留你。拘留時間最長為37天,但是可能很快案件會批準逮捕?!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