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申請怎么弄_工傷鑒定怎么弄?
特邀律師
1、首先第一時間,撥打當地人社局工傷行政部門電話報案,并在3天之內(各地標準不一)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并填寫事故報告表。
2、到工傷行政部門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填寫時,職工受傷害經過至少要說清5個方面:時間(如:2016年05月16日10點20分左右);人物(受傷職工姓名);地點(在哪里受的傷);原因(正在做什么工作因而受傷);傷情(送到哪個醫院,診斷是什么)。
3、另外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受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診斷證明原件、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兩位證人的證言和證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還需要提供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4、在發生工傷之日起30日內,攜帶以上材料到人社局工傷科(縣里是福利科)申報,如果材料齊全,受理后,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如果材料不齊全,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并出具《工傷認定補正材料通知書》。待補齊材料后,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
發生工傷如何認定,那么作為員工個人,就首先需要清楚哪些情形才能算工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這里很重要的是三個條件:工作時間,工作地點以及事故傷害,缺一不可。 或者在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例如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車禍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患職業病的;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以上情形都應當認定為工傷,那么工傷認定的如何申請?
1)工傷認定時限的規定:員工發生事故之日起的30日之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社保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社保的,應當在其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在地進行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提交的材料: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包括事實勞動合同關系的各種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書,簽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3)按照條例規定,員工申請的工傷認定,從申請之日起社保機構應該在15-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果,并通知其本人和所在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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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的依據是按照《工傷管理條例》第三章的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來認定的,它包含了工傷認定的幾個核心依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就比如去年年前看到一個汽車銷售人員在車展上從早上和一個客戶談意向一直到下午,最后客戶沒有購買,這個銷售人員一氣之下突然心臟病發作住進了醫院。這個雖然是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但他不是受到意外傷害,所以不能算作工傷。如果這個員工在住院的四十八小時內去世的話,可以算作工作。
具體工傷鑒定的流程:在工傷發生的三十天內,由用人單位向經辦機構提出工傷認定,鑒于在現實中由于各種原因可能用人單位不愿意申報工傷,所以工傷管理條例也規定了在工傷發生的一年內由員工本人或者其親屬向當地的工傷經辦機構提出工傷認定,員工個人只需提交勞動合同以及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即可。
如果企業沒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這種情況下所有發生的工傷費用均由企業自身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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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勞動能力鑒定:傷情穩定后,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鑒定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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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花雪
謝謝邀請!針對這個問題,首先可以肯定的說,員工可以自己申請工傷認定,而且不論公司有沒有給你繳納社保,只要你能證明勞動關系,你都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申請!
申報工傷的時間限制
在工傷事故發生后,公司須在30日之內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若公司不申請,那員工可以在工傷師傅發生后的一年內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可委托他人代辦),如果是這種情況,屬于公司責任,所有產生的費用都由公司承擔。
工傷認定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2、勞動關系證明(比如勞動合同、或其他可以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等相關材料。
受理后的15內會有工傷認定的決定。
如果有爭議,需要證明的,那么最長60日內要有結果。
員工自己工傷發生后,就進入工傷醫療期。
具體時間根據醫院的安排,但最長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下經批準可以延長到24個月。
工傷醫療期結束后進入勞動能力鑒定。
鑒定結果分為十個等級,根據不同等級會有不同的待遇,也有可能鑒定不到等級,那就無法享受補貼。
所以,我們在工作時間發生工傷,一定要第一時間去要求公司申請如果不申請,就自己去申請,那么這期間最重要的就是,如果存在不確定因素,千萬不要貿然把醫院診斷的記錄原件全部給到公司,防止公司收了資料耍賴不給申報!
1、建議去人社局的工傷申報部門查一下的名字。
2、申請做工傷認定,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單位在事發后30天內,受傷者或家屬在事發后1年內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在傷情相對穩定時,申請做勞動能力鑒定(即傷殘鑒定),然后根據認定和鑒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因工負傷待遇發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條件,即未經勞動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是不會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