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錢放娘家有錯嗎_娘家爸媽收到彩禮就拿去還賬?
特邀律師
從法律上講,彩禮錢屬于有條件的贈與。贈與人說這錢是贈給誰的,就是給誰的。
但是,如果新娘愿意彩禮錢留給父母或娘家弟弟,這錢就要不回來了。新娘會說,這錢你曾給我,我不跟你結婚。你贈給我弟弟結婚用,我才跟你結婚。你就沒辦法了。
非要要回來,除非離婚,然后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彩禮。
如果新娘想把這筆錢弄到自己手里,就要先和新郎假離婚,讓男方起訴女方父母,返還彩禮。然后新娘拿到彩禮錢,再跟新郎復婚。
我是女的,我覺得現在大多數男的,一提起彩禮,不管多少,就開始喊人家賣女兒,可是女方家要了彩禮,也給了嫁妝啊,有些人就是一邊用著女方給的嫁妝一邊口口聲聲指責著女方家,正如題主所言,給不起女方家要的彩禮,可以選擇入贅啊。
大多數男的其實還是有種莫名其妙的優越感,然后大男子主義嚴重,提起入贅就說人家在侮辱他。可是憑什么女的能嫁進男的家里,男的就不能入贅到女方家里呢?男人們認為嫁進女孩家里,就抬不起頭,害怕對方家里人刁難自己,可是當自己娶回去的老婆被自己家人欺負刁難的時候,又說老婆小肚雞腸不能忍。認識好幾個因為拿不出彩禮錢入贅到女方家里的,不僅沒有被壓迫歧視,反而日子過得紅紅火火的,所以那些喊著入贅會沒面子又不想出彩禮的,基本上都是些自私狹隘的雙標人士。
娘家也不一定也靠得住
一看到這個問題,我就憋不住,不知是想笑,還是想罵人。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不就是區區6000元錢嗎,缺少了這點錢,這個男人肯定會死。我還當是60萬,600萬,6000萬呢。就找男女平等的理由,可以把彩禮6000元要回來。否則,就這樣小肚雞腸的人,為這點小錢,至少三年連覺都睡不踏實。
天下的好男人多的是,這個女人為什么瞎了眼,偏偏找到這樣的男人做丈夫,就這點錢,還不夠一家四口在一個三線城市兩個月的生活費。要是不出意料的話,女方的父母或者是兄弟姐妹,來他這串個門,吃頓飯,肯定要交伙食費。不交的話,抓心撓肝的,至少有一個月睡覺都不安穩。
作為一個大男人,小氣到這種程度,可想而知,他平時為人真不咋地。算他走上了狗屎運,才花6000元的彩禮,就能娶上個媳婦,一輩子有人做飯熱炕頭。就算再有真愛,再有感情,上哪去找這樣的好事情。看來女人要嫁給他,至少要賠車賠房,他才會實心實意的感到滿意。
像這種把天下男人的臉都丟盡了的人渣,量死了他一生都沒有作為。老漢我從來奉行的是寧拆十座廟,不拆一座婚。今天我要反其道而行之,大聲疾呼;姑娘啊,你連6000元都不值,嫁錯了人,趕快逃命去吧!重新選擇,嫁一個能出六萬彩禮,比他強十倍的男人,這不是奇跡,而是分分鐘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