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應當注意的事項_報警時需要注意什么?
特邀律師
1 、說明失火單位的住所所在的區,街道鄉,村,有重名時要區別開。
2 、要報清,報全,單位和街巷名稱,不要用簡稱。
3 、要說明什么物質著火和火勢大小,這樣便于消防隊根據燃燒對象和火勢大小來決定出動車輛和警力。
4 、說清楚報警人的姓名和所用的電話號碼,可以撥通此號碼向報警人詢問火勢發展狀況,便于指揮調動。
第一是快,報警快,無論是對抓獲罪犯,還是得到幫助、解救危難或排除險情都是十分重要的,報警時一定要就近、及時、越快越好。第二是準,報警人對所報案事件,不要夸大其辭,以免影響民警對問題的性質判斷,不利處理。第三是具體報警時要講清楚案發的具體地點、時間、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系方法等,并按接警員的詢問如實回答公安機關需要了解的內容,如對案發地不熟悉,可將現場附近的明顯建筑物、大型場所、單位的具體名稱提供給110。第四是報警完畢后,如沒有特殊情況不要離開現場,應在現場等候,注意觀察民警的到來,主動與民警取得聯系,以便民警及時了解情況,進行處理。第五若是不方便撥打電話,也可以發送短信至12110,寫明原因和詳細地址,以便民警出警。
1.要說明失火單位或住戶所在的區(縣)、街道或鄉、村。有重名時,要區別開來,以免找錯。地名或單位名稱有相似或易混的字,要加以強調,說得清楚明白。
2.要報清、報全單位和街、巷名稱,不要用簡稱。
3.要說明是什么物質著火和火勢大小。這樣便于消防隊根據燃燒對象和火勢大小來決定其出動的車輛和警力。
4.要說明報警人的姓名和所用電話的號碼,因報警人所用電話往往離火場較近,消防隊在出動力量到達之前,可以用此電話向報警詢問火勢發展情況,便于指揮調動。
5.報警后,應由熟悉情況的人到離火場最近的路口迎候消防車或指引通道,提供水源位置等情況,以便迅速滅火。
6.遇到火情不要圍觀,這樣既有礙于消防隊員滅火,也不利于我們的安全。
7.特別要注意的是,不能隨意撥打火警電話,假報火警是擾亂公共秩序,妨礙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如果發現有人假報火警,要加以制止。
1、電話接通以后,請務必要準確報出失火的地址(路名、弄堂名、門牌號)、什么東西著火、火勢大小、有沒有人被困、有沒有發生爆炸或毒氣泄漏以及著火的范圍等。在說不清楚具體地址時,要說出地理位置、周圍明顯建筑物或道路標志。
2、將自己的姓名、電話或手機號碼告訴對方,以便聯系。注意聽清接警中心提出的問題,以便正確回答。
3、打完電話后,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車,引導消防車迅速趕到火災現場。
4、如果火情發生了新的變化,要立即告知公安消防隊,以便他們及時調整力量部署。擴展資料:1、發生火災的具體時間、地點。2、火勢的基本情況。3、是否有人員被困。4、報警人姓名、住址及其聯系電話。
5、報警人應到路口接消防車。二、消防報警電話號碼定為“119”的原因1、國際標準化管理的需要。70年代國際電報電話咨詢委員會根據國際標準化管理的要求,建議世界各國消防報警電話采用“119”號碼。2、為了避免消防電話用“0”號開頭與其他通訊服務相互影響。3、火災、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空難、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眾遇險事件等事件具有突發特點,為保證通訊暢通無阻,應將其并入“11”號開頭的特別服務中去。4、“119”號碼便于記憶,發生火災時,想到“要、要、救”,以便聯想到“119”撥消防報警電話。
報警最好第一時間報警,因為有的案件報警是有時效性的。第一時間報警,證據和證人證詞更容易掌握。還有注意,報警不要說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