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處罰和從輕處罰哪個輕_減輕處罰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特邀律師
我國《刑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第六十二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第六十三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由此可見,二者最本質的區別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圍內判處刑罰。1、從輕處罰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2、減輕處罰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下判處刑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一條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減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刑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減輕處罰是指“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這里所說的“法定刑,”是指根據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應當分別適用的刑法。具體來說,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罰,分別規定有幾條或幾款時,即以其罪行應當適用的條或款作為“法定刑”;如果是同一條文中,有幾個量刑幅度時,即以其罪行應當適用的量刑幅度作為“法定刑”;如果只有單一的量刑幅度,即以此為“法定刑”。除正確理解“法定刑”之外,還應注意,“減輕”與“從輕”是有區別的,在同一法定刑幅度中適用較輕的刑種或者較低的刑期,是“從輕處罰”,不是“減輕處罰”。在法定刑以下減輕處罰,應是指低于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處罰。
減輕處罰,指在法定處罰幅度之外,降低一個檔次進行處罰。從輕處罰,指在法定處罰幅度之內,選擇較輕的種類處罰。
這里我們必須要了解的知識
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建議主動投案,如實向司法機關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罪行較輕的還可以免除處罰。刑法條文:
第六十七條【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二百四十三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前款,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從輕處罰是在一個量刑或者處罰幅度內,從低線處罰,但總體來說還是在該幅度內,比如某個量刑幅度為3-10年,那么根據從輕情節適用低線判3年就是從輕。 而減輕處罰則指在本來應當使用的量刑(處罰)幅度一下,減輕適用新的比較輕的量刑幅度。比如某罪有2個量刑幅度,一個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一個則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罪犯的行為本來應當適用第2個量刑幅度,但是由于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因此適用第1個量刑幅度,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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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輕處罰是在對應量刑檔位區間處罰。
減輕處罰是跨檔位處罰。
幾乎絕大多數的刑事處罰都有不同檔位的量刑區間,比如情節較重、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
比如故意傷害罪,情節較重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為6個月-3年),情節嚴重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從輕處罰是在本檔位的區間根據具體涉案情況找一個較低的刑期處罰。
在故意傷害中,輕傷二級一般處6個月至1年6個月之間的處罰,如果認罪態度良好可以從輕處罰,一般為1年3個月。如果積極賠償獲得受害者諒解,可以從輕處罰,一般為7個月左右。所以從輕處罰是在對應區間處罰。
而減輕處罰是跨檔位處罰,比如你這個案子最低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跨檔處罰可以判到3年以下去。
比如,你犯故意殺人罪,理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是你有自首情節,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或者家屬諒解,可以從輕或者減輕出的,認罪態度良好,可以從輕處罰,綜合可以減輕處罰。最后你可能從死刑變為無期徒刑。這就是跨檔處罰。
從輕處罰不能低于起始刑期,只能在量刑區間內處罰,只有減輕處罰可以跨檔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61-63條的相關規定:一、應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性來決定其所應承擔的刑事責任。即罪刑相適應原則。二、具有規定的從重、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三、具有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可以看出兩者最本質的區別在于:是否在法定刑范圍內。如某罪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具有從輕處罰情節時,量刑即傾向于較低的刑期,不一定是三年,且最低也不能低于三年。具有從重處罰情節時,同理,最高也不能高于十年。至于以什么標準來劃分輕、重,沒有統一規定,當然也不能簡單的以法定刑的“中間線”來做標準。2、具有減輕處罰情節時,量刑的幅度就是在三年以下。(沒有量刑幅度可以高于法定刑的)注:還應注意“可以從輕或者減輕”及“應當從輕或者減輕”,前者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也可以不從輕或者減輕”,后者則是“必須要從輕或者減輕”。綜上:“從輕”是在法定刑內,“減輕”是低于法定刑。從力度上說,“從輕”小于“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