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四年一般會被減刑多少_被判刑四年,一般會得減刑多少?
特邀律師
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犯人減刑后最低的服刑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也就是說最多可以減刑倆年。 從法院送交監獄服刑后,只要符合減刑的條件,就可以向監獄申請減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 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1、根據刑法的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2、因經濟詐騙被判刑4年,只要符合上述條件,由服刑監獄提出減刑建議,經監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審查后,會減刑。3.減刑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1/2,所以如果減刑,罪犯執行的刑期不會少于2年(從拘留或逮捕之日起算)判刑四年,表現一般,減刑是有限的,因為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可以抵服刑時間,一般在從逮捕到判刑少則半年,多的兩年,等送到監獄改造,基本上余刑就不多了,再加上到監獄掙分才能減刑,等分夠報減刑,再批回來,基本上就可以出獄了,所以,減刑意義不大。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
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減刑后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被判四年,減刑最多二年。
根據《刑法》第七十八條 【減刑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判四年一般能減多久。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犯人減刑后最低的服刑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也就是說最多可以減刑兩年。從法院送交監獄服刑后,只要符合減刑的條件,就可以向監獄申請減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