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違法行為_什么是行政違法行為?
特邀律師
判斷一個違法行為是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還是刑事違法行為,主要的是看違法行為的主體是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還是違反民事法律規定的或者是觸犯刑法行為的。 簡單來說,違法行為嚴重觸犯刑法,可能受到刑事制裁的,就屬于刑事違法行為;輕微違法行為,尚達不到刑事處罰標準的,可以進行行政處罰(治安處罰),就屬于行政違法行為;所謂的民事違法行為,只能說違法法律規定,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權利,需要進行賠償或承擔其他責任的行為。 例如:在網上傳某人緋聞或者隱私,侵犯他人名譽權的,是民事違法行為,應當賠償對方損失;如果在網上轉播危害公共安全的謠言,造成公眾恐慌的,但沒有嚴重后果的,就是行政違法,會受到治安處罰;在網上傳播企圖顛覆政府國家的謠言,危害國家安全的,就構成刑事違法,要受到刑事制裁。
.你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向該單位或者該單位的上級,或者其他地方。因為你沒有具體行政單位名稱。 2.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到法院的行政庭。 另外,有些行政違法行為,行政復議是前置程序,就是說,如果沒有進行行政復議之前是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的。不過這樣的案件很少。不知你的是什么性質的案件。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的連續狀態,是指當事人基于同一個違法故意,連續實施數個獨立的行政違法行為,并觸犯同一個行政處罰規定的情形。
在認定違法行為是否處于連續狀態時,應當允許獨立的違法行為之間存在適當的時間間隔,且間隔時間不宜過短。
參考刑事追究時效制度,即行為人在前一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期內又做出新的違法行為的,前一違法行為的追究期限從后一違法行為做出之日起計算。
因此,當事人基于同一個違法故意,觸犯同一個行政處罰規定,實施的數個獨立的行政違法行為之間的時間間隔,可以考慮不超過2年,否則不能認定為違法行為處于連續狀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八條規定,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行政拘留的,應當依法折抵相應刑期。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行政機關已經給予當事人罰款的,應當折抵相應罰金。
謝邀……只曉得行政違法行為會受到行政處罰,比如罰款。民事違法行為的主要結果是賠償損失。刑事違法行為的處罰是懲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