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需要什么資料_離婚需要什么資料?
特邀律師
1、離婚協議內容要合法。離婚協議不能想怎么寫就怎么寫,必須符合法律要求,否則就是無效的。2、協議離婚時,當事人還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外一種因素是因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債權、債務等問題未及時履行發生爭議,或者要求對子女撫養費進行變更,或因遺漏財產及債權債務等問題發生爭議,此時,當事人必須到法院起訴。
離婚條件非常簡單就四個字: 感情破裂。
但圍繞這四個字要做的準備很多,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等,如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商量好,簽字后到民政部門,把結婚證換成離婚證就好了,但如果要法院判決,還得請律師,對駁公堂。
總之,能不離則不離,世間的經驗是頭婚好,二婚以上都是好的少,有好多離婚后就單過,有的離了婚,雙方再婚,由于有共同的子女經常聯系又攪到一起,把新婚一方拋在一邊,無奇不有。
勸天下準備離婚的人謹慎、謹慎再謹慎,千萬不要草率做決定,毀了自身幸福,又給孩子造成嚴重的陰影。
我上周才辦的離婚,手續比較簡單:
1.兩人都有底板顏色一致的2寸照片各2張;
2.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或戶口證明
3.自愿離婚協議書(條款清楚,財產分割明確,孩子撫養明確)
4.房產證原件
5.手續費10元
6.結婚證原件(2份) 最長20分鐘就辦完了,弄不好還要排隊呢.
離婚分為兩種形式離婚。一種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然后需要雙方本人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到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部門或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辦理當時,會收回你們雙方的《結婚證》,給你們發放《離婚證》。離婚程序到此完結。另一種形式是當兩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以致于無法簽訂《離婚協議》,雙方沒有辦法一起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這是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法院起訴,需要準備的材料有民事訴狀兩份,原,被告身份信息,證明雙方有合法婚姻關系的證據材料以及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如果有小孩,還需要提供小孩的戶籍證明。如果有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割的,還需要提供財產的證據材料。
如果要求過錯方離婚,出現感情破裂,新婚姻法明確規定,房子、不動產財產是婚前購買的,屬婚前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列入財產和補償分配。
新婚姻法規范了夫妻之間對婚姻的忠誠,現在年輕人結婚動不動就說感情破裂,把離婚整天放在嘴上嘮叨,雖然我國實行的是"結婚自愿,離婚自由"。但原婚姻法沒有規定夫妻婚后的權利與義務,有些人利用離婚獅子大口開,往往造成無過錯方傾家蕩產。
離婚需要攜帶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小孩撫養權、財產分割權,這些證件齊全后,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協商調解不成,可以訴訟法律。
附一:離婚必須帶結婚證。
附二:新婚姻法第八條解釋。
附三:離婚證。附四:協商調解不成,雙方訴訟法律,拿回離婚判決書。
協議離婚以下程序和材料:
第一,需要夫妻雙方親自去民政局辦理;
第二,雙方攜帶本人身份證,結婚證, 戶口本,離婚協議書,照片去辦理;
第三,可以在夫妻雙方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