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離開現場再報警_交通事故離開現場還可以報警嗎?
特邀律師
不可以了,沒照相的話,事故現場已失,無法還原真相
謝邀,知乎上,交通事故處理定責我說第二估計沒人說第一了。先看法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回到事故,你這個事故一般情況下,我們都不認定對方為逃逸。因為你與對方的行為實際上都是一樣的,雙方明知發生事故,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離開現場。你可以說你看對方離開你再離開,但實際上,你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報警即可。因為事后很多情況無法判斷你們雙方當時達成什么協議,可能你說了你走吧。也可能你自己存在飲酒等禁止駕駛的行為。所以此類事故只能說雙方或者其中一方以為物損不大,不需要處理,所以才離開現場。不然追究對方逃逸的情況下,你的行為也符合逃逸,雙方都是逃逸,顯然不存在。只有比如一方逃逸,另一方受傷,事發后第一時間趕往醫院救治,然后在醫院報警,諸如此類不會被認定事后報案,否則事后報案一方也先要證明自己離開現場的理由,且不存在一些禁止駕駛的行為。發生事故,不管對方如何,你記得報警不會錯的。有碰到好多個案子,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事故,非機動車當時可能存在嚴重過錯行為,如闖紅燈等情況,事發后非機動車心虛離開現場,機動車一看物損還好也就沒放心上。結果非機動車沒走多遠發現傷勢嚴重,報警報機動車逃逸,事發地沒有監控設備。。。后果不堪想象。所以不管對方如何,你覺得需要處理或者不放心,哪怕僅僅是備案,報個警都好。
您好!發生交通事故后沒有在現場報案,在網上報案也是有效的,請放心。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由交警判罰,依據交規,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合情合理合法判斷這件事情,我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