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怎么分配財產_離婚后的財產怎樣分?
特邀律師
離婚后財產的分割根據自愿,然后法律兩個層次依次推進!自愿的話,協商解決,這樣就不用訴訟到法律層面,減輕了社會成本,還保全了雙方的榮譽,面子,減少了社會非議!
依據法律解決的話,現在婚前買房的基本都是經過銀行和公證單位公證的,證明書一般貸款的房子是在銀行保管,這樣的話房子在婚后是屬于婚前買房者所有。
女方結婚時的嫁妝在離婚后屬于女方所有!婚后雙方共同獲得的財產屬于雙方離婚后共同所有,要根據婚后雙方的收入,對家庭的付出,對孩子的付出,法律會給予一定考慮!至于孩子,根據收入高的收養的原則,還要考慮到孩子成長的環境,適合不適合跟他或她!
其實既然你愿意離婚了,單身一人就是勝利,感情解脫了勝利了,對于婚后財產的分割就不用那么較真了吧,該是你的能全拿更好,如果能拿到七八成也就知足吧!
人的一生有人和自然,人與人以及自己與自己利益矛盾的內心三種平衡要把握!贏了有時也不是真贏,輸了也不是真輸,心理平衡要靠自己去修,這樣才能更加幸福!
謝謝大家,希望我的分享能給您帶來幫助!
以前的舊法工人妻兩人分居三年以上作為自動離婚處理,現在的新婚姻法應該雙方同簽離婚協議,經法院牢批改章方為有效,夫妻雙方財產屬于兩個人所有 ,你買的房不管有沒有簽名,只要法律上這承讓她屬于你妻子,她都會有財產共享權。你說她在銀行取走13萬,這也屬夫妻共同財產,只要你有證據,證實這筆屬于她取走了,你可通過向法院申訴的
究其什么原因,各方婚前財產不受離婚約束。。
給你最真實經歷的回答
1;負債,如果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那判按比例共同承擔
2;婚后財產既婚后所得,工資等等,但需要雙方提供對方的實際收入證明,工資卡轉賬記錄,否則無視?;蛞环綇奈垂べY所得金額等等,另一方也無法提供證明法院同樣無視。
3;婚姻期間有沒有違背幾項原則性問題(如動手——被傷害一方有就醫或出警記錄,否則也無視。另一方是否出軌他人——捉奸在床才算證據。一方是否存在冷暴力,如夫妻生活部協調等等,當然這個只是對法官維護受害者一方會有一點傾向。一方長時間沒有經濟來源靠另一人供養既好吃懶做不學上進,這個會對受害方有幫助)如果這些有所發生并能舉證,那受害方提出經濟補償法院會認可,金額會根據情況判定。如果沒有基本不會采納,但對受害方的傾向性會增大
4;房產,這個就要細說
一,婚后購房,單方全款購房但房產證有對方名字,對方有權分的房產一半,因為這屬于婚后共有財產。
二,婚后購房,一方付首付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要求分割財產,法院會判減房產限值減去首付,根據還貸月供為實例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款,說白了是你出錢買斷后續債務。同等問題,因為這是房產屬于婚后同有財產,除非沒有加入另一方姓名,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及另一方也提供自己還貸憑證,這種情況法院會根據當時情況適當給予一方一定經濟補償。
三,婚前購房,婚后加入了一方姓名。那這個很遺憾的告訴你,房產就有另一方的一半,不管你父母出資購房還是你全款購房,父母購房寫你的名字視為贈予,你加入對方名字也是贈予,除非對方有書面的材料說明如果離婚不分取房產做過公正,或你在加入對方名字時在房產份額上有所填寫贈予房產份額百分之多少,否則一律按房產的一半所有權判定,當然在這個問題上也是有余地的,如果達成協議一方要求另一方給予多少資金后交出手上產權。
給你提供的是真實經歷案例,最后只說,如果你婚前全款購房婚后加入另一方名字則你心存僥幸,板上釘釘事情肯定另一方的一半。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對方是以婚姻為由騙取財產或婚內出軌等等情況舉證。
再有法官會多少偏袒女性老人弱勢群體。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可以私信我
離婚后房產分割形式多種多樣。得根據產權取得時間,購房款來源等具體情況,遵循保護婦女,子女權益,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分割。
第一,全款房。
1,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買房,且取得了產權證,登記于出資人名下。該房屬于婚前購買房租一方,離婚后另一方無權要求對此房進行分割。
2,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購房,婚后取得產權證。此房屬于出資方,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購房,取得了產權證,登記在出資人名下,婚后產權證加上另一方名字。離婚時雙方無過錯,原則上平分。
4,婚前全款購房,購房合同上寫雙方名字,如無特殊約定,屬于共同財產,賣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有約定,按約定比例分割。
5,婚前雙方出資購房,產權證上有名字一方,若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出資,且不是贈予給一方,另一方權益法院無力保護。
第二,按揭房。
1,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購房,并支付完購房款,取得了產權證登記在自己名下,離婚后此房不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購房,取得了產權證,婚后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首付者名下,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產權歸登記方。未還貸款為登記方的債務?;楹蠊餐€貸的款及增值部分,由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購房時簽訂的購房合同的權利義務由登記方承擔,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屬于支付方。未離婚期間,房屋增值及共同還貸部分,如沒約定,屬于共同財產,共同還貸部分,無論一方工資或雙方工資還貸,均屬于共同財產。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產權證婚后取得,離婚時分割原則同上。
婚后取得產權證并不意味著應當是婚后財產,還得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由一方個人財產還貸,房租升值,離婚時未取得產權證,法院不判決該房屋產權歸屬,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產權證后,任意一方另行起訴。
第三,父母出資參與購買的房。
1,一方父母出資購買在子女名下,這是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
2,當事人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屬于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3,婚后一方父母首付,夫妻共同還貸,屬于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4,雙方父母共同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雙方按自己父母出資比例共有。
5,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款,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第四,產權證有第三人名字的房屋。
產權證上有子女或父母名字,法院不主動追加第三人,要求另案起訴。
具體法律依據,請詳細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