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父母離婚房子怎么分配_離婚時哪些農村房屋可以分割?
特邀律師
農村父母建的房,兒子離婚女方有權利分割嗎?
- 離婚時夫妻雙方財產的分割是建立在共同財產這個基礎上的,只有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才可以分割,如果屬于夫妻單方的財產,是不能夠分割的。因此,父母建設的房子,兒子離婚女方有沒有權利分割,要看這個房子屬不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具體分析如下。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有8個方面,一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及福利收入和補貼;二是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是知識產權收益;四是繼承遺產或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五是住房補貼或住房公積金;六是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助費;七是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原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八是其它應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以上都是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獲得的財產。
我們再回歸題主的問題。父母建設的房子,是屬于父母的財產,作為子女只有繼承的權利,父母在世的時候,這個財產是父母的,不屬于兒子和兒媳的財產,離婚時是不能作為共同財產來分割的。父母百年之后,兒子是能夠繼承父母的房子的,在繼承以后,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第四條的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繼承或贈與獲得的財產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這個在離婚時是可以進行分割的,只不過分割比例多少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通可以向法院起訴。
總之,父母出資建設的房子,如果父母健在,是不能作為兒子兒媳的共同財產分割的,如果父母去世了,兒子繼承了房屋,那這個房屋就屬于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
說實話,在邊遠些的農村,離婚房屋分割,有等于沒有。也就是說,即使法院有離婚分割判決,在執行時也往往無法執行。這就是農村的特殊性。
在農村,想像城市一樣分得清楚明白,好合好散,太難了。
農村人比較傳統,一般結婚后離婚的很少。鬧上法庭非要離婚的,無非以下3種:
家庭暴力等男方過錯造成的離婚
在有些落后的農村,還流行大男子主義,說什么“打出的老婆揉就的面”。那意思是說老婆要打,才能像面團一樣聽話,老實過日子。
我小時候,經常看到村里有老婆被男人打的,孩子哭,女人叫,打過了該過還過。但現在不同了,很多農村女性也有了自我保護意識,不再逆來順受,能勇敢地重新選擇。不過說實話,現實狀況是,能順利拿到離婚證書,順利離開那個家,已經不錯了。就是法院把房子都判給女方,房子不帶腿,你既賣不了,你也拿不走。
因女方過錯造成的離婚
女方過錯離婚,在農村你更是想也別想夫家的房子。不是說法院不判給你,是你根本拿不走。農村人,都是鄉里鄉親的,誰可能去買你一個離婚女人的房子,冒著跟你前夫結仇的風險?你能帶走娘家陪送的東西就不錯了,其他的,就難了。
還有一種特殊離婚方式離婚不離家
這種的一般屬于男人有錢就變壞造成的。就是男人在外面找了小三,又生了孩子有了家,與前妻離婚,但前妻離婚不離家,繼續在老家跟公婆同住,照顧老人孩子。這種不存在房產分割,就像一種默認的補償,實屬無奈。
我了解的正常農村離婚女人,最好的做法是把本該屬于自己的那半房屋,折現貼給孩子做撫養費了。真沒聽說有哪個媳婦,離婚后把夫家的房子給賣了,帶著錢走了的。當然,我說的這些農村,都是真正的農村,不是城市郊區已經城鎮化的農村,可能那里的農村離婚時房屋等分割會有些不同。
您好!分割父母農村和祖上留下的房產只有在繼承的時候(也就是說在父母過世之后)。離婚只能分割屬于夫妻倆的財產,而父母的農村房和祖上留下的房產是屬于父母的財產,離婚夫妻是無權分割的。
僅有一種情況,就是在離婚前,父母已經在完成分家析產,起草了分家析產協議,并已經完成了財產登記變更,這種情況下,說明家庭財產已經分配給各家庭成員了,這種情況下,父母的農村房已經有部分轉移至子女名下了,這種情況下,一旦子女離婚,就可以對房產進行分割析產了。
在農村,大部分房屋都是在宅基地上自建的。如果離婚,自建的房屋該如何處理,這要看房屋是婚前所建,還是婚后所建。
一.自建房是婚前所建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如果自建房為婚前所建,離婚時,該房產為婚前個人財產。如果婚后遇到房屋拆遷,房屋價值的補償、土地補償金歸個人,安置補償費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歸雙方所有。
此外,如果房屋為婚前所建,一方為建造房屋借款了,婚后用共同財產償還了借款,那么配偶對償還的借款和房子對應增值部分,也有權分割。
二.自建房是婚后所建
如果自建房為婚后所建,在離婚時,房屋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在實踐中,如果夫妻雙方戶口在同一村里,就正常分割,一方擁有房屋,對另一方補償差價。而如果夫妻一方戶口不在村里,各地做法可能不一樣。有的地方規定宅基地上房屋只能歸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有,離婚時,戶口不在本村的人員只能獲得相應差價。在其他一些地方,對夫妻雙方戶口是否在同一村,未作嚴格要求,雙方都有可能獲得房屋。
問題:離婚時宅基地和農村房屋如何分割?
離婚是夫妻雙方對不愿意走的一步路,可生活總有很多意外,有的夫妻在大難來臨時不能同舟共濟,有的夫妻婚后才發現他們沒有共同的價值觀與生活觀,有的夫妻中一方婚后出現了不可原諒的錯誤,等等的這些原因都會導致離婚,這個不分地域,城市也好,農村也罷,都是存在的,而且現在也越來越普遍,離婚率是居高不下。
離婚有時候沒有那么簡單,特別是夫妻雙方生活了多年的情況下,名下都有財產,這些都是需要分割的,農村夫妻離婚也是如此,那么農村夫妻離婚時宅基地和農村房屋如何分割呢?
宅基地是村集體所有權,農戶只是使用權,而且這個使用權是因在本村集體居住為前提的,農村宅基地并非個人的私有財產,夫妻雙方沒有權利來進行宅基地的分割,特別是農村沒有房屋的原來的舊有宅基地,或者準備建房的宅基地,比如離婚后,如果女方戶口遷出,那么村集體有可能會縮小你宅基地的面積,因為宅基地在審批的時候都是按照家庭人口來計算的。
農村離婚也是適用新《婚姻法》的,如果農村房屋是夫妻結婚之前就建成的,又沒有因建房欠債,那么離婚時,房子是誰家修建的歸誰家,女方修建的歸女方所有,男方修建的歸男方所有;如果房屋是舉債而建,結婚后夫妻雙方都為這個房子還款了,那么離婚時,這個房屋就都有份,具體分割是需要根據夫妻雙方做出的貢獻來定的。如果協商離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給夫妻雙方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
我是【洞察三農萬象】頭條號優質三農領域創作者、扶貧達人團優秀成員,我希望與大家一起交流三農問題,歡迎大家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