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受理的民事案件_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受理?
特邀律師
若您有民事方面的訴訟的話,只要在法院上班時間提交起訴書,法院在接到您起訴書的七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與否的裁定。年底不受理案件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
民事糾紛打架,法院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下面是起訴和受理條件的法律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糾紛自愿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五)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按照申訴處理,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相比有本質的不同:
1、性質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關于民事權利、義務性質的糾紛,屬于人民內部矛盾性質。而刑事案件則是危害社會、觸犯刑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犯罪,屬于階級矛盾性質。
2、適用的實體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適用的實體法是民法通則、婚姻法、海商法等。而刑事案件所適用的法律是刑法。
3、適用的程序法不同。審理民事案件適用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而審理刑事案件則適用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進行審理。
目前民事案件實行立案登記制,對于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的案件,立案庭的工作人員一般都會予以登記立案。如果不予立案,則會向你出具書面裁定或者決定,并載明理由。
第一、起訴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立案條件。如果不符合起訴立案條件,包含被告的基本信息不全,不屬于該法院管轄,沒有具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原告主體不適格等。此時你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補充相關起訴材料。
第二、法院向你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在收到該裁定后10日之內,你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23條的規定,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通過二審法院糾正一審法院不予立案的行為。
第三、法院存在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不接收訴狀等違法違紀行為導致不給立案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3條的規定,你可以向受訴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投訴,由法院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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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的問題:簡潔明了的告訴你,起訴的話,找對了管轄法院,只要材料準備齊全,法院會受理你的案件。
擴展一下:如果在案件受理之后,對方提出來你的請求已經過了訴訟時效,而你又拿不出來相關證據證明你的請求沒過訴訟時效,那你就喪失了勝訴權,法院就不管了,你就該想一想除法院起訴之外的其他方法來要回你的錢了。其中涉及到兩個問題,首先,關于訴訟時效,《民法總則》生效后,2017年10月1日開始,訴訟時效調整為三年,你這欠條在這個時間之前簽的,確定的是普通債權,兩年訴訟時效,并且自欠條簽訂之日起,加上兩年,并未到2017年10月1日,所以已過兩年訴訟時效并且不能適用三年訴訟時效。如果對方不提訴訟時效的抗辯,就對你沒影響。其次,對于已經過了訴訟時效的情形,看你的債權是否存在時效中斷中止的情形,沒有或者想不起來,可以自己動手操作,促使對方承認欠款并履行還款義務,還完還好,沒有還完再去起訴,如果對方不認不還,那就祝你好運。
法諺云: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大覺的人。所以類似情形還是早些采取措施比較好。
不要聽信謠言,法院是不會停止受理普通民事案件的。
從2015年5月1日起,全國法院實行登記立案,禁止年終不收案,禁止以各種理由拒收案件。對于符合立案條件不予立案的,有向上一級法院投訴,一定會得到處理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對依法應該受理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和刑事自訴,實行立案登記制。第二條 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第八條 對當事人提出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民事、行政起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二)對刑事自訴,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次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三)對第三人撤銷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三十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四)對執行異議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間內不能判定起訴、自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先行立案。第九條 人民法院對起訴、自訴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應當出具書面裁定或者決定,并載明理由。第十三條 對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訴狀、接收訴狀后不出具書面憑證,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補正訴狀內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擾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決定等違法違紀情形,當事人可以向受訴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投訴。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投訴之日起十五日內,查明事實,并將情況反饋當事人。發現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謝謝邀請。
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符合受理條件,法院不能拒絕受理案件。因此樓主問的法院說年底結案不受理案子是違法行為。但是,司法實踐當中,也確實存在年底結案率與法院法官獎金掛鉤的問題,導致每年的12月份至次年1月,法院都控制案件的立案受理,只是強調不會馬上按照正常程序開庭審理,并非不立案受理。就拿這段時間來說,當事人也好,律師也罷,起訴案件都收錄到法院的網絡平臺(微法院或云解紛),案件資料法院也收進去了,但是并沒有按照正常流程處理,很可能會拖到2021年1月1日以后才集中處理。
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案子,法院也會按照正常流程處理,比如說追索勞動報酬糾紛、贍養糾紛、撫養糾紛等。年底了,法院也要清理盤點一年累積下來的案件,工作量和工作壓力都很大,不能及時處理當事人的案子也屬于正常情況,不必過于糾結。
樓主反映的情況,可以和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員溝通一下,讓他們先把案件材料收錄審核,符合立案條件后電話通知當事人去繳納訴訟費。時間晚一點可以理解,但是直接就不收材料,很多當事人是接受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