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人打架構成群架_幾個人打架算群毆?
特邀律師
尋釁滋事罪
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尋釁滋事次數、傷害后果、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試回答,清大家指教:甲乙雙方均成立聚眾斗毆罪,但只處罰首要分子甲、乙及積極參加者(根據《刑法》-292條)。對甲或乙團伙內人員的死亡,如果不能證明何人致命及何人具有殺人故意,那么對方團伙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成立故意傷害罪(因造成對方死亡后果而加重處罰;依據《刑法》-234條)。PS:甲、乙各自團伙內成立必要共犯,但僅處罰首要分子及積極參加者。
謝邀回答 就本次事件而言,三人打一人,不管對方有任何理由都是觸犯法律的行為,可以定性為聚眾斗毆,如果手持兇器,那性質更加惡劣,先向公安部門報警申請處罰肇事者,賠償你方醫療費,如果對方認錯態度不誠,還可要求到拘觸法者。致于事件的原由和背景待調查澄清后另案處理。
樓下的說的不對,肯定跑不了了,要能跑誰不跑啊,就你聰明啊。我個人覺的,解決這個問題有三種辦法,那種辦法都能完全達到目的,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偏好選擇,那種方法都不丟人,都能起到效果。
第一種,是最簡單的,也是人們最常使用的,就是用雙手抱住頭,全在地上,盡量把肚子向地面,這樣把后背給對方,不之聲,對方打累了,自然就會停下來,你記住別再出聲,別再看對方,這樣對方打累了,也就走了,你再起報警。這樣多少能受點輕傷,只要是你動作要領對,不會太重,除非是你把人家老婆睡了,對方下死手。所以挨打也是有技巧的。
第二種方法,真正的愛好打仗的人比較喜歡,也是我們東北這最常使用的方法,因為你不是特種兵出身,十幾個你肯定打不過,怎么辦?在你被他們打倒前,你用自己全部的力量抓住一個,不管你是用手撓,還是用牙咬(通常是用牙咬對方的耳朵或鼻子)不管得到那就咬那,反正你拼了命就是一擊,他們打他們的,你咬你的,要是你夠快,基本能把一個人的耳朵或鼻子咬下來一塊,要不就把一個人的手指能折斷。當然后果是嚴重的,對方會使全力打你。不過你放心,你被打死了,因為你留了記號,警察破案很容易的。如果你沒死,你報案后,警察也能抓的很順利。
最后一種方法,是最科學,也是對自己最有好處的,可以使自己不受任何傷害,但使用時要豁得出去。當對方開始動手時,你看挨打不可避免時,你立刻對著這伙人的頭,撲通跪倒,磕頭,邊磕頭,邊大喊,“爺爺我錯了,我下次不敢了,就饒了我這次吧”不斷重復即可。(這也有要點,一定是他們肯定打你,又沒開始動手前,因為你被打倒了,再跪就沒什么效果了,誰知道你是被打倒的,還是主動跪下的,所以該打繼續打,你就應該立刻轉為方法一。)你這樣做后,他們這伙人會先是一愣,然后哄堂大笑,你不要管,就重復這幾句話即可。他們笑過,會覺得無聊,再損你幾句,你稱是是是,就結束了,他們一走,你也拍怕塵土回家吧,當然你也沒必要報警了,因為咱也沒損失什么。
最后一條的使用,早被我們百姓總結出來了一句人人皆知的話,叫軟的怕硬的,硬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不要臉的。所以能做到辦法三的人,是強中強,最強的那個。
最后,如果用了辦法三事后還想出氣,很簡單,等事情過去了,你可以自己尾隨那個領頭的人,他一個人的時候,單對單,能不能出氣就看你自己的了,這時又可以用方法二了。但我不建議后續動作。打仗是最沒意義的事情。
律師解答:根據這名觀眾的描述,如果對方經過專業機構認定為輕傷,那么這名觀眾的兒子已經構成給了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是以輕傷結果論的。
即使是對方沒有構成輕傷,十幾個人的群毆已經構成了傷害行為,并且這名觀眾的兒子又是聚集打架的倡議者,屬于典型的聚眾斗毆,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幾個人打架算群毆,多少人能構成聚眾斗毆罪,有以下6點:
聚眾斗毆罪中的“眾”應該理解為斗毆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達到三人以上。
聚眾斗毆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任何一方未達到三人以上就否認聚眾斗毆的存在,有放縱犯罪的嫌疑,不利于打擊此類犯罪。因此,達到三人以上的一方即可構成本罪。另一方因為缺少“聚眾”的要件而不構成本罪。
如果雙方均未達到三人以上,即使雙方人數相加達到三人,也不能構成本罪,而只能認定為一般的斗毆行為。
如果在斗毆中有其他犯罪發生,則可認定為其他犯罪,如故意傷害等。因為,至少一方聚眾三人以上實施斗毆才能達到聚眾斗毆罪所要求的侵害公共秩序的程度。
糾集者是否包括在“眾”之內,取決于糾集者有無親臨現場指揮或參與斗毆,若有親臨現場則應計算在內,反之,則不包括在內。
另外,雖然我國刑法只處罰聚眾斗毆罪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不處罰一般參加者,但一般參加者仍應計算在聚眾人數之內,成為量刑的重要因素。
如何處罰群毆犯罪,有以下6點: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次聚眾斗毆的。
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持械聚眾斗毆的。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