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_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含義?
特邀律師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法律的適用上人人平等,比如王子和庶民,無論是經濟地位,政治地位,都是天壤之別,但是如果犯法,則與庶民同罪,這就是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另外,以階級來劃分所謂資本主義法律的平等和社會主義法律的平等早已過時,法律的規定中,盡可以唱盡平等的高調,甚至說“高貴者最愚蠢,卑賤者最聰明”等令事實上處于社會底層的老百姓聽起來很解氣的話,人人生而平等是指人格方面,但是在財富、政治、容貌的差異,決定了絕對平等是不存在的。所以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核心和要義,還是在于上文所說的:“法律適用”上的平等。我地位雖然和你不平等,但是在接受法律制約方面卻是平等的。一言以蔽之:就是法律適用的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則的基本含義是:1、在我國,法律對于全體公民都是統一適用的,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權利和承擔同等的義務;
2、任何權利受到侵犯的金民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護,不能歧視任何公民;
3、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要保證訴訟當事人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在刑事訴訟中,要切實保障訴訟參加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4、對任何公民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必須同樣追究法律責任,依法給予相應的法律制裁,不允許有不受法律約束或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擴展資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則在我國法的適用上具有重要的意義:1、實行這項原則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2、實行這項原則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證;3、實行這項原則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必要條件;4、實行這項原則是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問題中應有之義。依照法治原則的要求,法律具有普遍性,普遍性的一個重要內容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做到這一點,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憲,真正樹立起社會主義法律的尊嚴。要在我國法制實踐中貫徹這一原則,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堅決反對封建特權思想,與形形色色的違背社會主義平等原則的封建殘余作不懈地斗爭;2、要看到我國法律適用中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與資產階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的區別與聯系;3、我國適用法律的平等原則與我國社會主義法的性質是一致的;4、在司法工作中,必須忠實于事實與法律,忠實于人民,嚴格依法辦事,決不能看人辦案、因人而異。
1、“法律面前不能使人人平等”的“平等”,說的是實質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說的是形式平等。2、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法律實現的只能是形式平等而不是實質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體現的是法律的普遍性。近代以來,法律的普遍性表現為普遍平等對待性,即要求平等地對待一切人。法律的平等是一種規范上的平等,不是事實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禁止不合理的差別對待,而不是禁止任何差別對待。平等原則并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區別的規定,以形式上的不平等去促進實質上的平等。擴展資料:法律的本質:1、是被提升為國家意志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1)法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這說明法的階級性。法不是超階級的,它總是一定階級的意志的體現。(2)法只能屬于統治階級的。法只能在經濟上、政治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階級,即是統治階級的意志的體現。(3)法是統治階級的階級意志的體現。法是通過自己所掌握的國家政權,把自己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即不是統治階級中個人意志的體現,也不應是統治階級個別或部分(階級、階層)意志的體現。(4)法是統治階級的基本意志的體現。不是全部意志的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要靠多種方式、多種途徑去體現、去貫徹。法不可能包羅萬象。它只規定和調整有關統治階級基本利益的和社會基本制度和主要的社會關系。(5)法所體現的統治階級意志的內容的決定,是由這個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統治階級所代表的、與一定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生產關系所決定的。2、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1)法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但統治階級意志本身并不能直接形成為法。由統治階級的國家制定或認可,才能成為法。(2)法所體現的統治階級意志之所以采取國家形態是為了取得普遍遵守的行為規則,具有普遍的約束力。3、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1)一切行為規則、社會規范都具有一定的強制性,但法所具有的強制性是最強的――即不執行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不執行――輕者剝奪權利、重者剝奪生命。(2)國家強制力的物質形態:即一系列的國家執法組織:法院、檢察院、監獄、軍隊、警察等保證實施。4、具有社會性(1)法的基本屬性——階級性。(2)法的社會性。在階級社會中,法在實現統治階級職能的同時,還"執行由一切社會性質產生的各種公共事務"的職能。隨著社會主義經濟和政治的進步,法所具有的為公共利益服務的社會職能,在有關經濟、科技、環境等法律部門中所起的積極作用,正日益取得發展。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則主要包括:1,定罪上一律平等;2,量刑上一律平等;3,執行刑罰上一律平等。
1、“法律面前不能使人人平等”的“平等”,說的是實質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說的是形式平等。2、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法律實現的只能是形式平等而不是實質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體現的是法律的普遍性。近代以來,法律的普遍性表現為普遍平等對待性,即要求平等地對待一切人。法律的平等是一種規范上的平等,不是事實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禁止不合理的差別對待,而不是禁止任何差別對待。平等原則并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區別的規定,以形式上的不平等去促進實質上的平等。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的“平等”,說的是實質平等;“人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的“平等”,說的是形式平等。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法律實現的只能是形式平等而不是實質平等。片面的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在用形式平等來掩飾實質不平等。而實質的不平等,是由社會財富的分配形成的,是由私有制產生并由立法確定的。要打破實質的不平等、實現實質的平等,就必須從私有制的根本上下手,通過逐步遏制直至完全消滅私有制的方式,來逐步遏制實質的不平等直至完全實現實質的平等。
你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項法律原則,一般含義為,平等保護,平等的處罰,實踐中要同等情況,同樣處理,同案同判,不能因為財產、民族、職業等而區別對待、看人下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辈⒕唧w規定了公民的各種基本權利,包括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其他各項自由權利。為了保證這些公民權的真正實現,還采取相應措施,在司法、行政等方面切實加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