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衛生機構不允許哪些人員_如果醫療機構聘用了非法技術人員?
特邀律師
有違反和未達到國家醫療規定、規章、法規規定可以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診療護理技術的人員。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本規范適用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內所有從業人員,包括:(一)管理人員。指在醫療機構及其內設各部門、科室從事計劃、組織、協調、控制、決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員。(二)醫師。指依法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注冊在醫療機構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員。(三)護士。指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依法在醫療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員。(四)藥學技術人員。指依法經過資格認定,在醫療機構從事藥學工作的藥師及技術人員。(五)醫技人員。指醫療機構內除醫師、護士、藥學技術人員之外從事其他技術服務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六)其他人員。指除以上五類人員外,在醫療機構從業的其他人員,主要包括物資、總務、設備、科研、教學、信息、統計、財務、基本建設、后勤等部門工作人員。
一、不準將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收入與藥品和醫學檢查收入掛鉤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結合深化醫改建立科學的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和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嚴禁向科室或個人下達創收指標,嚴禁將醫療衛生人員獎金、工資等收入與藥品、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鉤。
二、不準開單提成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通過綜合目標考核,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嚴禁醫療衛生機構在藥品處方、醫學檢查等,醫療服務中實行開單提成的做法,嚴禁醫療衛生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購買醫藥產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準違規收費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藥品價格政策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公開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和常用藥品價格。嚴禁在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之外自立項目、分解項目收費或擅自提高標準加收費用,嚴禁重復收費。
四、不準違規接受社會捐贈資助
醫療衛生機構及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應當嚴格遵守國家關于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管理有關規定,接受社會捐贈資助必須以法人名義進行,捐贈資助財物必須由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嚴格按照捐贈協議約定開展公益非營利性業務活動。嚴禁醫療衛生機構內設部門和個人直接接受捐贈資助,嚴禁接受附有影響公平競爭條件的捐贈資助,嚴禁將接受捐贈資助與采購商品(服務)掛鉤,嚴禁將捐贈資助資金用于發放職工福利,嚴禁接受企業捐贈資助出國(境)旅游或者變相旅游。
五、不準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布醫療廣告
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衛生人員應當注意維護行業形象。嚴禁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嚴禁參與醫藥產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銷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泄露患者等服務對象的個人資料和醫學信息。
六、不準為商業目的統方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強本單位信息系統中藥品、醫用耗材用量統計功能的管理,嚴格處方統計權限和審批程序。嚴禁醫療衛生人員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為商業目的統計醫師個人及臨床科室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為醫藥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
七、不準違規私自采購使用醫藥產品。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嚴格遵守藥品采購、驗收、保管、供應等各項制度。嚴禁醫療衛生人員違反規定私自采購、銷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
八、不準收受回扣
醫療衛生人員應當遵紀守法、廉潔從業。嚴禁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嚴禁參加其安排、組織或支付費用的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娛樂活動。
九、不準收受患者“紅包”
醫療衛生人員應當恪守醫德、嚴格自律。嚴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禮品。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切實加強對上述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對違反規定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規定,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影響與后果,由所在單位或有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或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或失職瀆職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這個怪圈害人不淺??!中華民族的悲哀??!中華民族的祖訓是:無恒德者不可以為醫!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現在很多醫生醫院披著合法的外衣,干著傷天害理的事!罄竹難書??!病人患病,隨時隨地!難道需要患者當地注冊醫師到來再治療才合法?看看今年湖北大集結,就知道什么回事了(中國人民才有之大幸)!病人患病就是最高法令!誰能治好病人病痛就是最好的醫生!哎,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利益集團啊,亂!路漫漫其修遠兮……
這個說起來也許會讓很多人難受,這是我們的特色,在醫院市場化之前普通病人住院是不用陪護的,只有危重病人住院才可以讓病人家屬陪護,普通的病人家屬每天只能探視兩次,現在不一樣了,現在我們市場化特殊特色就是隨便陪護,甚至說你住院沒有家屬陪護還要被醫院說,這是為什么呢,為什么現在的醫院病人住院都要要求家屬陪護呢。
市場化就是醫療市場經營,減少財政撥款維持,市場化的道路由醫院自己經營,從過去國有管理變成現在的半自主經營,醫院方面會通過各種方式來減輕醫院工作人員的工作量,把原有的服務模式改變為經營模式,能減少工作上面的負擔當然最好,以前的照顧病人的職責是醫生護士的責任,現在改變成為了家屬的責任,減少了護士醫生的工作量,增加了家屬在這里面的許多事情。
有意思的是陪護情況下,醫院還要加收家屬陪護的床費,也就是那些折疊床的使用費用,這又是一個經營的方式,更有意思的是在家屬的陪護下醫院還要收護理費,其實很多時候基本上都是家屬在負責病人的各種護理,護士只是換藥打針,其他護理方面的事情一樣沒做,醫院就加收了護理費,可以說只要能撈的方面一樣都不會放過,市場化的結果是這樣。
的確最正規的醫院管理是不允許陪護的,因為醫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并不是賓館旅店,照顧病人是應該由專業的醫護人員進行的,并不是家屬進行,家屬只能在家里面照顧,但是在醫院就是醫院的責任而不應該由家屬去參與,我們的醫院需要家屬去分擔,這個就好比現在滿大街的藥店的情況一樣,醫院想減輕工作壓力,又害怕病人在住院期間出事,所以要求家屬陪護,其實真正苦的是病人家屬。
這算是無證行醫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