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規則_企業管理制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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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員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
《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員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或者重大決定實施過程中,如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向用人單位提出,經過雙方協商,用人單位應予以修改完善。
對于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用人單位應當將其公示、告知勞動者。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下列程序: 1、規章制度的內容必須合法 2、制定程序必須合法 3、要有職工的參與 4、以合法有效的形式公布 結合你的敘述,程序不合法的企業規章制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其不能作為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依據。
企業行政管理制度建設應遵循以下原則:
1.以企業經營業務為中心,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2.支持企業文化。使企業文化在行政管理制度中充分體現。
3.突出團隊協作的作用。
4.多獎勵少處罰。
5.多積極向上的引導,少消極類型的馬后炮。
目前法律對企業規章制度的內部審批的形式,并無特別的規定和要求。
故此,在制度上簽審批意見,或在審批單上簽審批意見,都是可以的。
不過,依現行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此類企業規章制度,除內部審批外,還要在程序和內容上合法,并依法公示后,才能具有法律約束力。
最重要,不可以缺少的是:
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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