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重新確權可以更名嗎_房屋確權后可以更名嗎?
特邀律師
農村宅基地可以變更戶主名嗎?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對于農村宅基地,變更戶名是可以的,變更的手續也比較的繁瑣,需要雙方同意簽訂相關的變更手續。當然,要明白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宅基地?宅基地與宅基地上的房屋的關系。
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也就是說宅基地是村集體的所有財產,在基地上的房屋是農戶的個人私有財產,也是農戶在宅基地上投資建的房屋用來居住的。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質,也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權,隨著房屋而轉移,宅基地的使用期限是按照房屋的使用期限決定的,而且也是無償使用的。
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不得實行一戶多宅的現象,否則一旦被發現,將會被強制性的拆除,主要是為了保障我國的耕地面積。宅基地如果沒有建設房屋的情況下,是不可以轉變宅基地使用權的戶主名的,必須在宅基地上建設好房屋以后,可以進行出售,在基地上的房屋,這也使得宅基地的使用權隨著房屋的出賣轉移而轉移到買主的名下。
宅基地在土地法上明確規定,宅基地是不可以進行自由買賣的,當然也不能繼承,主要原因是宅基地是村集體的所有財產,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如果是本村的村民,宅基地可以,在村里自由的買賣,然后讓買主在宅基地上建房使用。對于外村的人和城里的人是不可以到其他農村買賣宅基地的。
目前我國的宅基地已經確權,確權的部分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權,確保了農戶宅基地的基本權益,一旦遇到被征用或拆遷的話,將會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目前我國的宅基地確權工作已基本結束,宅基地的戶主名也基本確定。
對于宅基地戶主名變更的問題,首先要到村集體進行申請登記,然后上報到鄉鎮的國土資源部門進行審核變更,一切確認合法以后,上報到縣級國土部門,再次進行審核變更,并辦理相關的手續,就可以把戶主的名字改變,成為買主的名字。這種變更的手續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的財產權,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隨著房屋戶主名的變更,其使用權也相應的變更到買主的名下。
總之,農村的宅基地是可以變更戶主名的,變更的手續,要按照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的程序進行辦理,其實手續是相當簡單的,只是填一個審核表,進行落實申請,然后換發新的房屋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即可。
農村宅基地登記,你說的不是太清晰,結合你說的分情況來解釋。
如果在父母去世之前已經登記在父母名下,父母去世后可以按繼承方式變更登記。
如果在父母去世前已經登記在其他子女名下,是其他子女的財產,再變更登記就得按買賣了。
如果父母在去世之后登記,沒有通過繼承方式,登記錯誤,可以通過申請方式糾正變更。
房產證更名有兩條途徑:一是通過二手房轉讓的方式;一是辦理贈與的方式。兩種方式在提交的資料、費用、手續方面均有所不同,市民可自行選擇。
辦理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轉讓方式
1、申請書(原件);
2、當事人身份證件或單位合法資格證明(“三資”企業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3、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如出售方委托,委托書需公證)
4、房地產權證(原件);
5、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一式二份);
6、屬商業等六類項目用地或轉讓花園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原件副本)及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據;
7、契稅完稅證(備查聯)及契稅完稅貼花(原件,納稅后提交);
贈與方式
1、申請書(原件);
2、當事人身份證件或單位合法資格證明(“三資”企業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3、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
4、房地產權證(原件);
5、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一式二份);
6、契稅完稅證(備查聯)及契稅完稅貼花(原件,納稅后提交);
7、其他有關文件。
1、經公證的贈與書、受贈書或贈與合同(原件);
2、遺贈人死亡證明及經公證的遺贈證明(原件);
3、屬商業等六類項目用地或贈與花園住宅,需提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原件副本)及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據。
費用項目
1.交易手續費2.登記費3.合同印花稅4.權證印花稅5.契稅6.公證費
房子確權后,因為出現某些必須要更名過戶的事,可以帶好相關手許證件到房產部門辦理更名過戶,是可以更名過戶變更產權的。
問: 父親去世,其名下農村住房,家屬已有房產分割協議,房屋確權更名其中一人名下可以嗎?
答: 阿洪一直都是這個觀點,法律難斷家務事,家庭財產更多的還是靠一家人協商一致分配。
一家人,特別是弟兄姐妹多的家庭,有的戶口遷到城市,有的保留在農村,對于父母農村房產,只要是子女,都應當享有同等繼承權,但從法律的權屬關系上來說,戶口遷出的與沒遷出的權益都不一樣。
那么家庭財產的分配是按法律規定分配好還是按自家協商分配好呢?
首先、我們先來談談按法律規定分配家產。
比如一家人,三弟兄,有兩人戶口遷到城市,一人戶口在農村,按法律規定農村父母的房產只有戶口在農村的子女能確權登記,城市戶口的兩個不能確權登記,是不是不能確權的兩個就沒有房子繼承權了呢?當然不是,同樣是子女,都有權繼承父母的房產,獲得確權登記的得到了父母的房產,理應將父母的房產折算成現金后,按分額補償給沒有獲得確權的兩位,這個補償就靠弟兄姐妹坐下來協商一致。如果都按法律規定辦事,哪里還有親情?家庭財產分配只能參考法律,不能依據法律。
其次、家庭協議分配好財產,確權在誰頭上都不重要。
父母房產只要一家人坐下來協商一致,將財產折算成現金分割好后,房子登記在一個名下是可以的。最好在房屋過戶之前將財產分割補償清楚,免得過戶后房屋升值或者征占拆遷會出現更多分割不清的問題。生活中為了爭家產,兄弟姐妹打得頭破血流、互不相認的也不少。
總之、家庭財產的分配以協議分割的方式是最好的,體現一家人的關系和睦,協議分割好了,確權在誰的頭上都不重要。當然,外人就得依法辦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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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一付房屋確權名學登記錯了能改,可到村委會開上證明信,到縣房改局辦理更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