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怎樣算生效_房屋租賃合同怎樣算有效?
特邀律師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合同成立以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合同主體要符合規定。比如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出租人應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條件下訂立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房屋不屬于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比如屬于違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屋等都是不能出租的。合同的內容要合法。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沒有進行登記備案,那么合同將無效或者不能對抗第三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四條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您好 租賃合同算是比較簡單的 一般來說 業主和租房客戶雙方簽字蓋章 租房客戶房租支付就已經生效了 支付房租時候一般業主會把鑰匙交給客戶 值得一提的是 客戶跟業主確定具體入住時間和交房時間 一般交房時間提前兩天為入住搬東西做點準備
同時又尊重當事人的意愿,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房屋租賃合同辦理登記備案后,具有下列對抗第三人效力:
①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出售該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②租賃期屆滿出租人需將該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③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人,第三人應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④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已出租的房屋設定抵押,該抵押物被依法處分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應繼續履 行原租賃合同。
1、租賃不能超過20年2、可以簽三份合同,分別是20年、20年、10年;第一份合同中加一個條款:對方承若愿意以XX價格把房屋租賃給你方50年,或者單獨出一個該公章的承若書說明承若出租50年;第二、第三份合同分別設置成附條件生效合同,條款注明:XX合同到期之日起XX日內雙方未書面提出不繼續租賃的,此合同于XX日生效,對方若違反XX承若致使本合同無法生效的應承擔XX責任或支付違約金XX元3、把對方愿意租賃50年的意思表示用書面形式固定下來,并在合同中注明你方與對方簽訂合同的前提是基于對方的此承若(意思表示),這樣20年合同到期若因對方變卦出了問題,可以追到對方4、這里面涉及到法律風險的承擔,讓你們單位的法務或法律顧問給你們擬合同更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