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公章罪判幾年_私刻公章罪判幾年?
特邀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的規定,對于刻字業違反管理規定承制公章的,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給予行為人或者企業的負責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如果私刻、偽造、變造公章,則應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論處。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案件到檢察院則可以委托律師閱卷,進一步了解案情,建議盡快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今天我們來談一談私刻公章罪立案標準。
私刻公章罪并不是一個準確的罪名,刑法當中對這一行為有明確規定的兩個罪名: 就是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目前相關司法解釋中沒有關于該罪名立案標準的明確規定,有人認為只要實施了偽造國家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印章的行為就可能構成犯罪。事實上并非如此,依據我國國家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當中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且可以判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判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印章的……”所以,偽造印章首先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那么既然是屬于違法行為,就必須達到一定嚴重程度才能構成犯罪。一般司法實務中認為私刻印章三枚以上有可能構成犯罪。第二百八十條就有對偽造公司印章罪判幾年這個問題做說明: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