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買農村的宅基地租可以嗎_目前農村的宅基地可以買嗎?
特邀律師
本人從事了多年的宅基地管理工作,特結合宅基地的政策和工作實際作答。
第一,宅基地在特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轉讓買賣的。
具體來說宅基地要合法地轉讓買賣,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 該宅基地本身無使用權屬爭議,且所在的村里和社里同意。無使用權屬爭議,就是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清楚明了的;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權為集體組織,所以在買賣轉讓,當然得征求主人的意見,不過在農村的實際情況是,只要購買方符合條件,村里和社里一般都會同意。但一程序不能省略,因購買方要建房還得村里、社里蓋章同意才行。
- 購買方須符合“”一戶一宅”條件。只要購買方購買后是用來建房,不管是遷建,還是擴建,都得要符合“”一戶一宅”條件(本村的農村戶口,宅基地使用面積符合規定)。
若未同時滿足上述條件,該宅基地的買賣轉讓(其實買賣中就包含有轉讓這一形式)就是無效的,就不合法。
第二,通過不合法的渠道而購買宅基地所建的房屋,嚴格意義上講都違建,目前正在推進分類處置的相關工作。
不合法的一戶多宅的(即原有農房,又不合法地占地修建了農房),一些會通過拆舊處理(目前各地都在清理并拆除),一些會通過合法地分戶等進行合法化處置。
城鎮戶口人員、非本村人員購買宅基地建房的,無法確權,一些地方已妥善處置一部分,一些地方即將啟動新一輪處置工作。
謝謝邀請:買村里的荒地可以租給其他人嗎?租給他人合法嗎?你自己在村里買的荒地,怎么使用是你自己的事,主動權在你自己手里,想租給誰就租給誰,沒有人阻擋你,前提是不能改變原來的土地性質,如果改變土地性質,就是違法。
在農村,很多人出門打工,父母年齡大了,自己的土地沒有時間種,都是租給自己村里人,或者承包給其他人。租地的人會進行產業結構調整,都是種些經濟作物,或者辦農村合作社,大家共贏,并帶動當地的經濟發展。
如果把土地租讓后,租地人是不能改變土地原來的使用性質,如果建房,辦工廠,這都是不允許的,就是蓋好房子也會按照違章建筑進行拆除,損失只有自己承擔,并回復土地性質。
當地就有類似情況,本來租地是辦農業合作社,卻建起了物流中轉,蓋成了大廠房,最后就是按照違法建筑拆除了,損失了幾百萬,并把土地全部回復原貌,全部種上了莊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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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去農村買一個帶院子的房子,可以是可以,但為什么過不了戶呢?主要是房子下面的宅基地你買不到手。雖過不了戶,但房子假設10年不毀壞,你還是可以住上10年的呀!至于說合適不,還需從經濟賬算起。
城市租房子,就象我們縣,炒房者出租房子,二室三室的一個月在一千元或多些,一年需一萬五上下。如在縣邊上租民房,包括帶院的,一年二千三千不等。也就是說,你買一座帶小院的房子,按住10年,價格在2萬至15萬之間都屬正常。
如果你去農村買房,僅是為安度晚年,建議你到離開縣城十里之外的鄉村。就象我們這兒,空心村多了,房主都想找一個人住進他們家,說是常開門窗便于空氣流通,房子壽命會長些。有的可能會免費讓你去住。買都不需買了。
農村老家一直沒人住,親戚們都說把宅基地賣掉劃算,到底能不能賣,賣的話可以賣十來萬?
首先,農村宅基地是不能買賣的,這是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的,如果非要強行買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農村宅基地在同村符合條件的村民之間,是可以有償轉讓的,轉讓的原則是自愿協商,連同房屋一起轉讓,而且,在轉讓了宅基地之后,再想申請宅基地是不會批準的。
簡單了解了宅基地的政策,我們再來看題主的問題。按照題主的描述,所在村交通比較便利,應該地理位置不錯,即使村里有人已經搬遷出去了,但是國家提出鄉村振興戰略,眼下對農村發展支持力度已經明顯加大,由其是對比較分散的自然村,已經開始向基礎條件較好、地理位置優勢明顯的地方搬遷。如果你們村交通比較便利,弄不好就會是一個比較理想的安置地,等你們村發展好了,而你賣掉了宅基地,你再想回農村,可能就不會太容易了。
其次,農村宅基地是你作為農民基本的保障,讓你不管什么時候,都能夠有一個安穩的家,在遇到困難以后不至于流離失所。當然,并不是所有農村宅基地都有轉讓的價值,如果我們真的不需要宅基地了,宅基地成為了雞肋般的存在,而正好我們也需要錢,也有人想接手,可以選擇有償轉讓。國家也對農村荒廢宅基地進行有償退出,鼓勵大家對荒廢的,不用的宅基地有償退出,讓給更加需要宅基地的村民。
總而言之,如果只是簡單的在城里買了樓房,農村宅基地還有居住價值,在不急需用錢的情況下,宅基地能保留下最好。
不可將其出賣、轉讓。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城鎮居民不能購買農村的宅基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以及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的規定,每個農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僅限集體經濟組織特定的成員享有使用權。特定村民申請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將其出賣、轉讓。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城鎮居民不能購買農村的宅基地。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將不予批準,同時法律規范禁止宅基地從農民手中向城鎮居民流轉。從上述法律規定來看,農村宅基地不得轉讓給城鎮居民,但在村民與村民之間轉讓并無禁止性規定,應是可行的。政府征收按《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補償條例》規定辦理,買下的宅基地自己建房后會得到補償。
在農村,確實有部分宅基地是得不到確權的,比如,一戶一宅規定以外的宅基地,進城農戶的宅基地,非本村人員在本村違法購買的宅基地等。這里需要補充一點的是進城農戶的宅基地依法應當時要給予確權的,但現實宅基地確中,很多地方進城農戶的宅基地都沒有得到確權,我國農村宅基地其實普遍都還沒有進行確權登記。
在農村,如何購買沒有確權的宅基地?有哪些注意事項?
首先、沒有確權的宅基地是可以在本村集體范圍內成員之間有償轉讓的。
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屬于村集體所有,本村村民有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只有本村人才可以購買本村人的宅基地,外村人和城市人都是不能到本村購買宅基地的,私自違法購買,無法進行確權登記。
其次、本村沒有宅基地的農戶才可以購買本村沒有確權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一戶家庭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也就是說只有本身沒有宅基地的村民才可以購買本村沒有確權的宅基地,已經有宅基地的人再購買宅基地就違反了一戶一宅規定,所以,有宅基地的村民是不能再購買他人宅基地的。
再次、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入市后,估計農村宅基地買賣條件會逐步放寬。
2019年一號文件已經提出,探索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入市試點,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包含了農村沒有確權的宅基地,對于這部分暫時不能依法確權的宅基地,政策豉勵農民自愿有償在村集體范圍內轉讓宅基地,宅基地入市后,這類沒有得到依法確權的宅基地就可以直接進入二級土地市場交易買賣,估計那個時候城市人就可以依法到農村購買宅基地了,城市人購買農村宅基地后不再需要進行確權登記,他們購買農村宅基地后可以直接辦理不動產產權登記證書,但具體政策還需等待頒布實施,現在只是一種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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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不是租村宅基地買賣了,而是有些村支部僅支持農戶買賣地基。下面說一真實案例,安吉某村一農戶,原大集體是父母,四女兒共6人。父親前幾年過世,三個女兒戶口牽出,小女出嫁,家里唯有母親。因困難,政府給其母親造了一幢幾十平米的房子。(老房已倒拆)去年本村有一人經村支部領導同意,出錢買了該戶老屋基及附近小雜地。錢歸該戶。而另外修路等需要的土地,買者同樣付給了賣土地的農戶。沒有被其征用的農戶不肯,因為土地是生產隊集體的,能歸私人買賣嗎?土面作物歸被征用戶,天經地義。再說,村里有什么權力支持該買賣兩方違法私自買賣土地,而且同意并批準呢?征用土地,是國家政府的權力,村,支部,有什么權力支持,并同意呢?
農村宅基地準許買嗎?只要手續齊全,應該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