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撫養費怎么付_最新離婚后子女撫養費標準是什么?
特邀律師
協議離婚,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撫養方可以向未撫養方提出孩子的撫養費問題,夫妻雙方協商的結果寫進離婚協議里面。
未成年兒童的撫養費包括:生活費用,教育,醫療等。
夫妻雙方協商:撫養費年限,數目多少,支付方式。
撫養費的多少沒有嚴格的標準,以夫妻雙方協商的結果完成撫養協議,結合當地經濟消費水平,孩子所需,未撫養方的經濟收入條件和支付能力商議。一般不要超過未撫養方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在離婚的大多數情況是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協議離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一定要將協商結果寫進離婚協議里面。
協議離婚未撫養方如果變卦沒有實施支付或拒絕支付,這種情況求助于法院,法院不會強制執行。可以因民事糾紛訴訟于法院,從而得到法院的幫助。所以保存好協議離婚協議書,可以提供給法院撫養費協議的依據證據。
謝謝邀請:
一、撫養費給付原則,分類:
必需按需供給,不浪費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
二、給付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子女撫養費按父母月總收入的20%至30%支付,最高不超過父母總收入50%。
具體執行措施
1、生活費,低收入家庭,達到當地最底生活標準以上;中等收入家庭,按月總收入20%至30%;特高收入家庭,不超過公務員月平均工資。
2、教育費,滿足子女在校接受教育全部需求;節假日,根據各自家庭的支付能力,另加旅游等課外輔導費。
3、醫療費,滿足中等以下疾病治療、康復療理基本需求;重大疾病,穩控危險期搶救費支付,康復療理滿足基本的長期性需求;父母加強對子女采取人工煅煉的按摩推拿方式康復療養,增進感情促進康復。
二、父與母分攤方式:
公平公正,原則上父與母各支付50%。
低收入方達到月收入50%后,未達到子女所需撫養費50%的;高收入方承擔剩余的全部費用。
三、2019年4月22日,補充內容。網友《邵哥109578136》提出:我離婚五年,一人帶孩子帶到大,前妻撫養費一分不給,靠自己努力把孩子帶大到六歲了,還給孩子入了五年保險,現在前妻起訴我要探視權呢?
網友《特別想你3》評論:不知道你們當初離婚協議或者法院怎么判的。但是母親肯定有探視權,法律也是支持有探視的!最好還是坐下來協商好!
回復:有探望權與行使探望權利,是兩種不同法律關系。小孩住校上學了:女方有探望權要行使探望小孩的權利;男方有探望權也要行使探望小孩的權利。
第一天,小孩說:爸爸上午來校協助我上體育課一游泳渡江;媽媽不會游泳,去市體育館練習游泳。
第二天,小孩又說:學校組織全民國防動員教育課,周未到《龜山公園》越野訓練爬山,從山頂通過有兩條路:一是沿石階路走上山頂與下山,預計40分鐘,只準1名家長隨行監護學生安全,走完全程得5分;二是穿刺叢開荒劈路爬上山與爬下山,預計1小時20分鐘,只準1名家長隨行監護學生安全,爬完全程獎10分,第1名到達終點站發獎學金1千元。另一名家長從野營起點站駕車穿越《龜山隧道》到終點站接應,預計10分鐘,需交過《龜山隧道》費10元/車次。
謝謝邀請;按照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關愛孩子,撫養孩子,這是每個父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才有你養我小,我養你老,你陪伴我長大,我陪伴你終老的說道。
不知道提問題的樓主是不懂法,還是裝迷糊,竟然會提出;離婚后,孩子歸男方,女方要不要出付撫養費的這個問題,不說中華民族養兒女育女的傳統習俗,單從法理上來說,你就逃不脫必須履行撫養未成年孩子的責任和義務。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雙方都有共同擔負起扶養未成年孩子的責任和義務,這個責任必須履行到孩子年滿18周歲成年才算終止義務。也就是說,婚姻雖然不存在了,但是孩子是屬于離婚雙方共同共有的。不落實好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無論是協議還是走司法的渠道,依法都不能解除婚姻。
有一首歌唱的是,世上只有媽媽好,因為,女人有博大的胸懷和母愛,是她給孩子帶來了生命,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孩子,對孩子的奉獻是無私的。所以,足以彰顯出母親的偉大和和慈祥。
現在來回答具體要給孩子多少撫養費的問題,由于我國地域廣闊,區域間的經濟發展不同,各地區實際生活消費水平差異太大,法律沒有制定具體的撫養金額,是根據當地的消費實際水準來給付孩子的撫養費的。撫養費的給付,其中包括了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費用。
如果是按月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有固定收入,一般是以月總收入的20%,不會超過25%給付。如果沒有固定收入,就按年收入的20%,最多不會超過25%來進行給付。
如果是一次性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是以當地人民法院管轄區域內,人均在上一年度實際生活消費的總額來計算,從離婚之月起,孩子實際的年月歲乘以年滿18周歲年月的總和,就是一次性給副孩子的撫養費用。
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離婚孩子生活費以離婚夫妻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也就是說,至少要滿足當地最低生活標準,比如說,北京城市低保標準為480元/月,北京市農村低保最低標準為300元/月,那么北京離婚孩子生活費的標準肯定要高于這個標準。
另外,我國《婚姻法》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參考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