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被定故意傷害_被定為故意傷害罪后還能爭取正當防衛嗎?
特邀律師


至今未見標準答案,此問題如讓100個法律工作者答就會有100個答案。
我認為是正當防衛可是磚家們不認為,它們會說打電話報警等等,不過我相信法律是給好人制定的,對壞人沒有用![摳鼻]
如果符合正當防衛的認定條件,當然可以正當防衛為由作無罪辯護?!缎谭ā返诙畻l【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個問題涉及的是正當防衛和防衛不適時的問題。在我國正當防衛的構成條件有4項,防衛的正當性、適時性、適當性、必要性等,在本題中,涉及兩個方面。第一方面,被人攻擊,之后反擊之人重傷或者死亡,如果反擊時侵權人已經停止攻擊,這時候你實施反擊,在刑法上成為防衛不適時,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應按照故意傷害罪(重傷、致死)處理,除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主觀故意特別明顯,原則上不予認定故意殺人。這種情況一般認定為被害人有明顯過錯,按照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考慮從輕或減輕處罰。另一方面,行為人遭受的攻擊屬于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后反擊,屬于刑法第20條3款規定的情形: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這種情形屬于絕對防衛,盡管造成嚴重后果,不負刑事責任。值得注意的是,絕對防衛也要求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已經進行完畢或者侵害停止,而后采取反擊行為,也屬于防衛不適時,要承擔刑事責任。
文中之意,如果反擊時不法侵害仍在進行,一要考慮反擊的力度的程度,要與侵害行為力度、程度大體相當,不要超過必要限度。二要考慮到如果是刑法20條暴力性犯罪正在發生,無論是當事人還是旁觀者,均可勇于反擊,致人重傷死亡的,不必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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