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記錄對子女的影響_行政處罰影響子女嗎?
特邀律師
影響子女升學,當兵,找工作,找對象。
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對子女的影響:
如果是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已經服刑完畢的,其子女在公務員政審、選調生政審一般是不會受到影響;如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并且正在服刑,其子女不能報考公務員、選調生考試,直至服刑完畢才有資格重新報考。
看了一下其他答案,確定回答都不是很妥當。我來回答一下吧。
首先你這個問題問有歧義或者說你就沒有把問題描述清楚。取保候審后沒有被判刑也沒有被定罪,案子的最終結果這里沒有描述清楚,是檢察院決定不起訴還是最后法院判決無罪。
如果是檢察院不起訴是法定不起訴還是酌定不起訴還是證據不足不起訴。這些起訴決定做出來之后,雖然都會被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但是其代表的意義是不一樣的,也就是你最關心的問題:是否有案底,是否對孩子以后的就業(yè)有影響。
1、如果是檢察院最后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我們要具體分析:
如果是法定不起訴:根據我國《刑訴法》第16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六)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上述6種情形,在案件的不同階段,公檢法的處理結果是不同的。如果是偵查階段,一般會撤銷案件。如果是審查起訴階段,一般會作出法定起訴的決定。如果是法院審理階段發(fā)現上述情形,會終止案件審理或者查清事實宣告無罪。總之,上述結果是不會留下案底的,也不會對自己和孩子的人生產生任何的不利影響。
- 如果是酌定不起訴,這就不同了。酌定不起訴又稱相對不起訴,裁量不起訴。根據我國《刑訴法》第177條第2款規(guī)定,“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所謂酌定不起訴,就是針對那些已經構成犯罪但是認定態(tài)度好,認罪認罰而決定不起訴。這種情形,檢察機關有一定裁量權。對于這種情形是有案底的,因為已經構成犯罪。
2、如果是法院的無罪判決,那么就是法律上的無罪是沒有案底的,也不會有任何影響。
3、最后一個問題,即便是有案底,對孩子報考民航大學有影響嗎?對將來就業(yè)有影響嗎?
這個問題要區(qū)別對待。首先,我國憲法規(guī)定,受教育權是基本的權利,不能因為老子有罪就剝奪孩子受教育的權利。憲法雖然是這么規(guī)定的,但是這只是形式的平等,現實中還是有差別的,如果民航大學某些專業(yè)需要政審或者要求比較嚴格的話,還是有很大影響的。
就業(yè)也是如此,一般就業(yè)不會影響,但是如果報考公務員等影響還是很大的。
不知道提主是哪一種情況,希望能夠幫到您!關注我@法大叔叔 每天為你普及更多法律常識。
感謝您的提問,我來回答:
不少家長在受到行政處罰冷靜下來后,會擔心自己的沖動是否會對子女的人生造成不良影響。下面,我就受到行政處罰的家長,會不會影響子女考公務員來詳細說一下,因為只要符合條件考公務員,那你子女干別的工作更沒問題。
首先我先明確告訴您,您受到的是行政處罰,不是刑事處罰,所以對您孩子以后考公務員沒有影響。但是做父母的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否則可能會害人害己。
有些家長以為只要孩子筆試、面試和體檢通過就萬事大吉了,卻忽視了正式錄用之前的考察(也就是俗話說的政審)流程。考生一旦政審不合格,即使筆試、面試成績非常優(yōu)異,也不能被招錄為公務員。 由于考生年齡普遍不大,一般不太可能自己犯事,導致考生政審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來自父母等直系親屬。
如果因為自己的行為不當,殃及家人的前程,真的會追悔莫及!所以為了家人能有個好的前程,請各位一定要注意:
一是做個守法公民,不要觸犯刑法,這里面就包括醉駕,請各位酒君子,以后千萬不要有僥幸心理,否則真的是害人害己了。
二是不要被迷惑,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或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
三是別當老賴。
作為父母,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因為這不僅關乎自己更關乎你的家人,為了讓我們的孩子健康茁壯成長,我們應該做一個好榜樣,而不要成為“壞榜樣”,讓孩子為我們的不當行為“買單” !
希望能滿意我的回答。我會隨時通過視頻和微頭條形式,分享公務員職場及公考方面的知識和內容,歡迎關注!
但凡是刑事犯罪并且有法院判決的犯罪記錄都會影響到子女參軍、報考公務員、入黨甚至就業(yè)等,這個影響很深遠也無法消除。
沒有影響。 家庭主要成員內有犯罪記錄,對一般的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試是沒有什么影響。 我國刑事法律規(guī)定罪責自負,也就是說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 有個例外家人犯罪情況,這是軍警學校政審的重點,像這種學校的話對政治要求是很高的,但是并不是說就一定不行,主要看的還是孩子本身有沒有犯罪記錄。
父母有犯罪記錄對子女在就學,就業(yè)方便有些影響。同等條件下不可能被擇優(yōu)錄取,這是有些是硬性規(guī)定,并不是歧視。具體說父母有暴力惡性犯罪記錄子女在被大學錄取后,在填報公安、人民警察院校、國防院校、國家重大科研院校時,對子女政審能否順利通過有些影響,其他一般院校沒有影響;如果父母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這些院校在政審時基本過不了關。在子女就業(yè)方面,報考國家公務員,涉及國內安全部門,重要部門職位政審有些影響;在參軍方面涉及北京武警、邊防武警、駐港、澳等地條件兵政審有影響,但普通兵影響不大。國家有此規(guī)定是為了選拔歷史清白,品質優(yōu)良的人到重要工作崗位,不是歧視這些人的后代。父母一般刑事犯罪記錄對子女并沒有什么影響,國家在發(fā)展,行業(yè)逐步增多,就業(yè)渠道也很多,總有一所學院或職業(yè)適合他們。現在多數有志之士都是自己創(chuàng)業(yè),無任何條件限制,如今社會是個廣闊天地,在那里都大有作為。
個人所見,不代表任何觀點,歡迎交流討論。
第一,從情理和法律的觀點,一人做事一人當,憑什么影響子女;再說哪條法律規(guī)定要影響子女。第二,但是現實就是現實,我們畢竟生于這個現實逝于這個現實,說一點不影響那是假話。至于影響多大,關鍵是要看子女將來干什么?辦個企業(yè)成大款了,幾乎沒有影響;考公務員,就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