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辦房40年到期后怎樣交費_商住公寓40年到期怎么辦?
特邀律師
商業用地到期后的續期問題,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要按到期時的法律規定處理。
對于土地上的房屋,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也按到期時的法律規定處理。
《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房子產權無年限,產權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權。
1、工業用土30年;
2、商業(含商住)用土40年;
2、純住宅用土70年。
到期后怎么處理,還無政策。將要實行的不動產登記條例是自動順延。
您好,商住房40年后產權歸誰?
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40年后,商業地產的使用權歸誰?會不會被國家收回?而且產權期限問題,直接影響了“商住兩用”項目的房價。我國2007年出臺的物權法名列前茅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并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謝謝邀請。商住房與公租房是不同的,商住房才有40年“產權”到期的說法,公租房是歸屬國家的,沒有到期的說法的,否則就不是公租房了。
另外需要強調的是,到期的是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屋產權,房屋產權是沒有到期一說的,土地使用權是從土地出讓時間開始計算,而不是房屋購買時,這點需要注意。
現在回到正題。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后,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并沒有任何明確的全國性規定,國土部只有一條原則性指導,按照2016年12月國土部發布的說明“土地使用權到期后自動續期,不需要申請,不收費,可正常辦理交易過戶”但同時明確期間如遇房屋交易,其不動產證書標記的土地使用權期限仍為原起止日期,所以實際上土地使用權仍是過期狀態,所以不排除未來按照一定規則收取費用的可能。各地的土地劃撥、招拍掛等規則是有著一定區別的,各地可能會出臺不同的針對本地的土地續期規則。目前確實沒有明確的規則。
40年產權公寓在到期以后只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續租了。
我國現行的土地政策為土地國有制,個人房屋土地屬于土地出讓性質,也就是通過繳納出讓金獲得入地相應的使用年限。
我國對房屋的產權制度是永久性的,只要房屋沒有完全損毀那就是屬于產權所有人的。
一般商業性質的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40年使用期滿后可以申請續租,像公寓可以全體業主聯合申請,繳費即可續租。同時續租的土地出讓金要低于當時的土地價格。按照溫州二十年產權的房屋到期續租的情況,差不多是以三分之一的價格續租的。
因為房屋時建設在土地之上的,如果土地不續租那么土地就會被收回,這樣連同土地上的房子也一并被收回。還有一種情況,如果土地到期后有規劃用途那么就無法續租,會按照相應規定予以補償。
所以,土地到期后記得要續租哦!
要交一部分土地出讓金,最低5.56元每平方,最高不會超過五位數。。。。
應重新與開發商或房產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房屋產權不同是因為土地用途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因此可以看出40年產權多為商業地產。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目前就40年產權到期怎么處理暫無具體的細則標準,購房者可放心購買房屋,無需過多擔心。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來延續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產權到期自動續期和40年產權到期按法律規定辦理暫無明確細則,要繳納多少費用,怎么繳納都沒有明確規定。
可以續期,已經出臺了明文規定,到期后補交房產稅不超過萬元,最低不低于15元/㎡,可以參考廣州上下九、深圳東門的百年歷史街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