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毆打妻子法律_丈夫毆打妻子犯法嗎?
特邀律師
丈夫毆打妻子屬于治安案件,因此適用于治安處罰法。
是否家暴看打的程度
一般家暴都是丈夫打妻子,你家反過來了,是妻子打丈夫。看來你妻子人高馬大,彪悍,你身材矮小單薄,或者是你妻蠻不講理,習慣動武,你是"好男不和女斗",一味忍讓。我不知你家具體情況,不知什么原因形成家暴的。
僅就妻子打丈夫,算不算家暴,談點看法。
一,首先什么叫家暴?國家已有反家庭暴力法。我理解,凡是家庭成員之間,發生的暴力行為,就可稱為家庭暴力,簡稱家暴。但又區別于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家暴是違法行為。
二,構成家暴得看程度。先看打人是否經常,偶爾不算家暴。再看打的輕重程度。一般都是輕微傷,受的皮肉之苦,不超過輕傷的程度。輕傷是經過法醫鑒定得出的結論,是有具體標準的。構成輕傷一般認定為犯罪(傷害罪),但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被害人并不要求追究刑事責任,也可調解處理,或者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
三,妻子打丈夫,丈夫是否還手?一般原則是"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也可依據正當防衛的原則,自衛,盡可能不超過自衛的范圍。是否還手取決于自己決定,外人不好下結論。
但我奉勸二位,夫妻有矛盾還是以和為重,以理服人,不可以牙還牙動武相威脅,動武打敗對方,只能讓對方口服心不服,講理才能讓對方口服心服,這才是解決夫妻矛盾的上策良方。
前提再錯?武力毆打?肯定觸法。除非越軌?男可維權,讓其凈身出戶,完事!
當然,這是家庭暴力,丈夫和妻子應是平等的,不能隨便打人。
首先呢?必須抵制家暴!只有沒有本事的男人經常性的打妻子?老婆是拿來疼惜的,不是來出氣的。
當然,必須知道原因,第一,如果妻子是賢妻良母性的,而且沒有犯任何錯誤的情況下,經常性的被虐待家暴,那么問題肯定出現在渣男身上,像這種不懂得憐香惜玉的垃圾,就應該遠離,不要把感情浪費在這種人身上,一切不值得!
第二點是,如果妻子不懂得操持家,又不會過日子,花錢大手大腳,亂吃亂喝,又不尊敬長輩,不管孩子,不體貼丈夫,或者是身上還有很多不好的陋習,比如不遵守婦道,生活糜爛,如果是這種情況,被家暴就可以理解了。
第三點,如果問題不在妻子身上,那么肯定就是這個男的,是個神經病,內心變態,以打妻子為樂,不但要遠離,還要舉報,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絕對不能原諒,更不能將就,為什么要委屈自己呢?現在是法制社會人人平等,因為你不欠他的,憑什么要挨打呢?也怪妻子眼瞎,當初沒有看清楚,嫁了個無賴混蛋,別幼稚的還以為會改,趕緊終止!
既然已經報警,那就由警察來處理吧。
如果打的比較重,驗傷做司法鑒定,如果已構成輕傷,可判有期徒刑半年到三年,管制或拘役。做這些事的同時想好了你們今后的走向。
他已經是成年人,這種事跟他家人沒有關系,他們家人對你的態度如何?是你們平常所處關系決定的。叫他家人出錢,出人出力沒有法律依據。
與異性一起吃個飯而已,據說才九點左右,并非半夜,而且有兩個男的,不是兩人世界,這算個事嗎?
這就發瘋暴打老婆和他人,如此小肚雞腸,是男人嗎?
打人者無疑應受法律制裁:
如果被打者達到輕傷程度,那么構成故意傷害罪,可判3年之內有期徒刑。
即使沒有達到,也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即使按最輕的情況,也至少該治安拘留幾天。
然后是賠償、離婚,這就是沖動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