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單失效_土地征收批準文件有保質期嗎?
特邀律師
答:建設用地是國家劃撥給農村,有數量限制的土地資源,國土資源局是通過,衛星定位了的農村建設用地,不可以隨便把農用地,轉化成建設用地。
農民確權登記發證的土地,是全國人民的口糧田,法律規定要確保十八億畝土地紅線,口糧田不能改變其他用途,所以,農民的承包土地,如果當地政府,想轉化成建設用地,這是一種違法行為,農民有權拒絕。
(原創于202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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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批準文件有保質期,且保質期為兩年。
法律依據如下:
2004年10月21日,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第十九條規定,嚴禁閑置土地。農用地轉用批準后,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征地或用地行為的,批準文件自動失效;已實施征地,滿兩年未供地的,在下達下一年度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時扣減相應指標,對具備耕作條件的土地,應當交原土地使用者繼續耕種,也可以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耕種。對用地單位閑置的土地,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查報批工作的意見》第十四條規定,
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批準文件有效期兩年。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征收經依法批準后,市、縣兩年內未用地或未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有關批準文件自動失效;兩年內未提供給具體用地單位的,按未供應土地面積扣減該市、縣下一年度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土地征收批準文件的保質期(有效期)為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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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由所在國土管理部門審批
遇到土地征收,征收部門通常會對土地所在的村委會進行通知,說那一個地片需要征用,不能讓農戶耕種了。村委會對這個地片的種植戶進行統計,然后進行通知,說你的土地不能耕種了,國家要征用。
通知了以后,政府相關部門就會對各戶土地上面的附著物進行清點評估,按照標準制定補償價格。這時候,你的土地就不能種植了,就算你去種植上,也沒有人會承認,因為已經清點過了。大部分就屬于這種情況。
也有個別情況,被征用的土地,如果是口糧田,國家就會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只要是通知了之后補償款下來就不能種植了,如果沒有收到錢,很可能是項目失敗,那樣也別指望能給你錢,就可以去種植。
董青島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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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三者之間的內涵和管理方式各不相同,但在實際工作中又相互交叉、相互聯系,必須在審批程序上予以銜接。農用地轉用審批是指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使土地用途發生變更的審批;征用土地審批是指將集體所有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改變土地所有權的審批;建設用地審批是指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提供給建設單位使用的審批。以上就是三者之間的關系。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依據,非法批準征收土地,國家一定會嚴厲打擊和處理。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77條的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非法批準征收土地,對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會采取限期拆除、恢復土地原狀、罰款等措施;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要給予處分,達到一定嚴重程度,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根據《刑法》第410條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情節嚴重”、“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作出了解釋。
《解釋》第四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條的規定,以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十畝以上的;
(二)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三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畝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三十萬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等惡劣情節的。
《解釋》第五條 實施第四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一)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二十畝以上的;
(二)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六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一百畝以上的;
(四)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農田五畝以上,其他耕地十畝以上嚴重毀壞的;
(五)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等惡劣情節的。
沒有征地補償安置聽證材料,屬于征地審批程序違法,但是不足以認定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單違法。
政府在征地過程中一般回給村集體送達聽證告知書,村里會在告知書上寫上不申請聽證。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三、關于征地工作程序 (十一)組織征地聽證。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