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自然人是什么意思_公司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你誤解了法人(legal person)與法定代表人(legal representative)的概念,這種簡稱經常被搞錯,上次碰到有人跟老外說他是legal person,結果老外云里霧里。
法人是與自然人區分的,我們每個有自然生命的人都是自然人;而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法定代表人只不過是單位/公司等組織所指定的能夠對外代表公司的個人,通常定義是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
當法定代表人風險在哪?1、刑事方面,有些犯罪構成單位犯罪,則法定代表人風險很大,很可能就被判刑了。比如有一些公司從事走私的,經常找一些不懂的人來擔任法定代表人。參見刑法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2、民事方面,如果公司欠款,執行的時候有可能對法定代表人實行限制出境等措施,在存在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混同的情況下,也會突破公司有限責任限制,直接執行法定代表人的財產。
當然,別的股東讓你當法定代表人,他也會承擔相應的風險。在我國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公司(有的國家不采取法定代表人制度),是公司的意思表示機關,如果法定代表人對外簽字進行對外擔保、對外買賣合同(即便不蓋公章),完全有可能被法院認定為公司的意思表示,進而由公司來承擔責任(即其他股東利益亦會受到影響),因為需要保護公司外部善意第三人。實踐中還碰到另一種情況,公司股東表決要變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死活不同意,拿了公章不肯簽字或者跑路,最后公司要費很大的力氣通過訴訟途徑實現這一目標。這一點在中國的外商投資領域頗受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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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評論區回復:
1、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不是一個法條上的用語,而是簡稱。由于是簡稱,在理解上就有可能存在歧義,比如認為是法人派出的代表,或者被認為是法定代表人。作為法律行業而言,通常我們不敢隨意用簡稱,有時一字之差,比如質押與抵押、定金與訂金,法律意義不同,很可能幾萬甚至幾百萬就沒了。
2、如果法定代表人對外簽字進行對外擔保、對外買賣合同(即便不蓋公章),完全有可能被法院認定為公司的意思表示,進而由公司來承擔責任 那么這個法定代表人是不是可以隨意變賣公司財產然后跑路不負任何刑事責任?能在解釋下這人的權利有哪些嗎?謝謝。
法律通常區分內部責任與外部責任,因為要考慮到交易成本。作為外部善意第三人,他無法花很多成本去了解一個公司的內部授權與設置,這時候為了鼓勵交易,提高交易效率,外部人與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加蓋或者未加蓋公章)交易時,法律允許他相信一些外部的表征,比如企業營業執照載明或者公章所代表的身份。這種交易,對外是有效的,在法律上是可被執行的,這個原則稱之為商事外觀主義。至于內部,其他股東當然可以以未經授權為由追究法定代表人隨意處置財產的責任,包括賠償損失等等,這種案件很容易勝訴,但能否執行得到則成為問題,因為法定代表人完全可能把處置財產所得的錢款用于賭博或者填其他窟窿。因此,公司這一概念,除了資合,更重要的是"人合",即投資者之間必須存在信用關系。至于你說的跑路,則有惡意侵占公司財產之嫌,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多說一句,法律處理時的內外關系區分,對外擔保、股權轉讓、票據等等諸多領域都會用到,這是商事法律最基礎的原理與規則之一。因為法律必須兼顧交易安全與交易效率。
公司法是規定各種公司的設立、活動、解散、以及其他對內對外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在《公司法》中,自然人和法人的區別還是很大的:
一、法人:按照法定要件和程序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能夠獨立進行商事經營活動,并享有商事權利和承擔商事義務的商事企業,可以分為營利法人和非營利法人。
二、自然人:并不是《公司法》的主體,但一般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出現,以法人的名義,進行各種商事活動。
一、所謂自然人,就是基于自然規律而出生的人,與法人相對稱。
二、公司的股東責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于公司的債務只以其出資額為限負有間接責任,即股東不必以自己個人的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出資填補義務;在以下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承擔出資填補的義務:在公司設立時,如果某股東不是以貨幣出資,而是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進行評估作價后如其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評定的價額,則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差額,其他股東應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5、追加出資義務;追加出資,就是股東除了按照各自認繳額出資以外,股東會還可以作出決議,要求股東超過其出資金額再次繳款。追加出資義務在公司章程中屬于任意記載事項,即《公司法》并不列舉其內容,但一經記載,就應發生效力。
6、在公司核準登記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7、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8、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三、法人代表責任:
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肯定不是一樣的意思,法人是指法律上擬制的人,具有某些自然人的特點,但不是自然人,法人分成國家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事業單位法和企業法人。也就是說,法人其實是指一個單位。
法定代表是則是指法人的具有法律上的代表性的代表人,通常是法人的領導,法定代表人需要經過相關單位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