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有轉讓費房東收房怎么辦_商鋪房租到期,房東要收房,裝修費和轉讓費怎么辦?
特邀律師
你可以要求賠償,但是通常你都拿不到錢
首先你要明白幾個概念。
第一:房租到期,證明你與房東履行的《房屋租賃合同》已經到期了,那么房租到期的情況下,房東合理合法的可以請你搬出去。這在法律層面上來說,你已經沒有這個商鋪的使用權了!
第二:你的裝修費怎么辦,范本的商鋪租賃合同一般約定:合同到期不再續租的情況下,承租人需要把商鋪恢復為承租時的狀態還給房東。也就是你的裝修不但不能怎么樣,房東還有權讓你拆除,恢復至出租時的狀態。
租賃合同一般還會有另外一個條款有利于承租人。具體表述方式為當雙方租賃期滿,租賃期內承租人無重大過失導致商鋪無法正常經營或者從事非法營運的情況下,合同到期后原承租方有權優先續租該鋪面。
你可以以此條作為跟房東談判的條件,但說實話,現實中房東可以找出100個理由拒絕你繼續承租!
第三:你的轉讓費怎么辦?看到轉讓費,基本可以確定你的租賃合同不是跟大房東簽的,很可能是二房東,三房東,甚至是四房東。
大房東可以理解為商鋪購買者,持有商鋪房產證的那個人。擁有商鋪的擁有權及使用權。
二房東可以理解為商鋪是他從大房東那里租過來的,所以二房東只有商鋪的使用權!
如果涉及到轉讓費,就不可能是跟大房東簽的租賃合同,因為如果直接跟大房東簽,只會有沿海一帶的茶水費,不會出現轉讓費的情況。
這樣我基本可以理解為,你和二房東簽了租賃合同,當時二房東要了你的轉讓費,但是現在合同到期大房東要把商鋪收回去。
可以理解為兩份合同,一份是大房東跟二房東的合同,另一份是你跟二房東的合同。所以你的轉讓費只能跟二房東去協商,通常你一毛錢都拿不到!
原因很簡單,簽合同時,二房東可能會口頭給你承諾一定能續簽之類的,但是關于續簽,因為二房東也不能承諾一定可以做到,所以不可能把這個條款寫進合同的。
如果沒有證據,認栽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根據上述規定,如果租期屆滿,房東不同意續簽的話,你應當返還門面。具體條約按合同的約定主張權利。如果問題不能解決建議找律師咨詢。
轉讓費,找房東是不可能要回來的。只能找原租戶要回。這里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租期的問題。如果你的租期是和原租戶的租期是一致的,你們轉讓費,向原租戶有也可能要不回來。
轉讓商鋪,其實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1.租賃合同一定要和原房東簽訂。不要和原租戶簽訂。
2.租賃期限盡可能長點,保證自己的優先承租權。
3.租賃內容,盡可能保證自己的利益,在保證房東的利益下,可以把商鋪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4.轉讓費,在與原房東簽訂好合同以后,再交付原租戶。
這樣才可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最初轉讓的時候,房東跟原店家簽訂的租房合同條款約定禁止轉租,原店家瞞著你,跟你簽到轉租合同并收了轉讓費,你接下店鋪后找房東協商租期,房東不同意轉租,這時你和原店家的轉租是無效的,你可以向原店家要回轉讓費。
但是看你的描述,你接下店鋪已經有一段時間了,說是不到一年。說明你也是知道剩余租期的,房東也知道轉租情況沒提出異議,說明之前的轉租已經生效。
店鋪轉讓費是一個市場行為,你情我愿的情況下法律并不禁止,你出了轉讓費又知道剩余租期不長,就應該盡早跟房東協商重簽租房合同延長租期,如今弄得如此被動原因還是在你自己。
當前的情況起訴原店主不現實,起訴房東更是毫無依據,唯一的辦法就是跟房東好好協商,看看能不能續簽合同,讓你繼續租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