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過戶后貸款買的能退_貸款買的房子能退嗎?
特邀律師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期間各種手續的繁雜,足以煩到讓你懷疑人生;你一個人退還是大家都在退,有沒有政府在后邊撐腰,也是不一樣的。
1、首先要結清貸款,由銀行辦理房產解押。銀行解押后的房子是在購房人的手里的;還清貸款的錢誰來承擔,是開發商還是購房人?
2、退房手續,是購房人和開發商簽的;
3、開發商準許退房以后,要去不動產局做一些變更;
4、這中間,還有一些財務糾紛:首付款怎么退?首付款在開發商手里,是生息的;歸還銀行貸款,也還了利息,利息怎么賠付?客戶退房,開發商要不要收違約金等等;
5、銀行附近有個樓盤,擅自變更房產用途,客戶買的是商住兩用房,等到了收房的時候,發現是辦公用房,引來眾怨,當地政府出面,安排退房。
感謝邀請,我是鋒哥,一個致力于分享無趣但有用的房地產相關知識的人。
- 買二手房最后不能貸款,如果是客戶自己的原因,比如征信有問題,逾期過多等原因,原則上是不予退換客戶的定金和首付款的,畢竟是你的原因造成的違約,在簽署合同時你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 假如不是客戶的原因導致不能貸款,比如銀行破產等等非客戶的原因,原則上是可以退定金和首付款的。
- 所以最終能不能退,就得看造成無法貸款是客戶個人原因造成,比如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結果會不一樣。
希望有幫到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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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慣例違約金就是定金不退,另有約定除外
二手房貸款,如果審批沒通過,只有兩個原因
1-90%的原因都是因為買家,就是說客戶的征信不可以,比如說有逾期記錄,流水不夠,收入證明不合格!
2-少數問題是由于房子太老貸不下來!或者臨時銀行變動,暫且不批了!今年我們這就遇到了暫停一周!房子老,中介提前就知道的一般
你已經交了首付,過戶了,房貸卻沒下來,在二手房交易中,正確的流程是
先審批。就是說看看能不能貸款,通過后。再去過戶。房管局過戶后。再去其他窗口繳納契稅,測繪費等!
這個中介先過戶,就是害怕你這單有問題,著急掙錢,就先過戶了,主要原因是中介問題,我們在工作中,都是先問問征信問題,最后合同備注里都會寫清楚,假如乙方(買家)面簽沒通過,有時候寫擔責,有時候寫無責,得協商!在不確定情況下過戶。你只承擔部分,(只限于個人征信問題導致)
銀行的錢,繳納稅費,退不了,除非再,過戶回來,那就又得繳稅,即便贈予,接下來5年也不好賣了!但是評估費,建檔費可以退,我說的我是內行!
具體協商吧,我只客觀說,黑心中介隨便來噴我!能退就是能退!
通常我們購買二手房,我們會通過居間房,俗稱第三方中介公司,簽訂居間合同。
居間合同,甲,乙,丙方,甲是賣方,乙是買方,丙是居間方。
你擔心的這個問題,有可能銀行批貸,因你個人原因通不過,應該提前和丙方,也就是中介和甲方商議,寫入合同補充條款。
(1)如有免責條款,可全額退定金。(2)如無免責條款,可由中介出面和甲方商議,取得甲方諒解,可退還全額或部分錢款
(3)如無免責條款,甲方不同意退定,居于定金屬性,甲方有全額收定權利,因你個人批貸原因,法院不支持你退定。
(4)特殊情形,甲方隱瞞房源真實情形,比如1,該房源嚴重與事實不符,導致你不能入住,也可無條件退定。比如2,該房源曾發生過兇殺案件,有違風化,也可無條件退定。
訂金、意向金、認籌金、定金是一手房,二手房流通環節常見詞匯,概念不同,屬性不同,應用場合都不一樣。
希望能幫助到你
感謝邀請!
從你提供的信息看,不能取消交易。
為什么像你這種情況不能取消交易?
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已簽,產權過戶手續已經辦完,相關的稅費已經繳納,貸款手續也辦了,只等銀行放款。也就是說,你們的房屋買賣交易只差最后一環--銀行放款,除此外的手續都完成了。
選在這個交易環節取消交易基本就是違約行為,因為交易行為基本已經完成,最后一個環節手續延遲不是買方的責任,而是銀行的原因,合同雙方當事人外的第三方原因導致最后一步履行延遲。
你取消交易,意味著對買方違約,但讓你做出違約決定的原因是第三方原因。這個原因說白了,往好了說就是銀行經辦人或審批貸款流程慢、效率低,往壞了說就是你越是急,對方和銀行越是慢,存心的!
當然,年底了政策收緊,銀行額度緊張,加上年底工作忙,銀行事情多,把你的貸款批得慢一些也是正常的。畢竟,現在地位逆轉,借款人是有求于銀行貸款的,銀行處于強勢地位。
出現這種被動局面的原因是什么?
在于當時在簽署買賣合同的時候沒有約定貸款期限,也沒有約定好貸款延遲如何處理?一般來說,二手房買賣交易合同中,都會約定貸款辦理時限,比如2個月、3個月,最遲4個月之類的時間。
如果超過約定時間還沒有取得貸款,那么買方就需要按天支付滯納金,比如每天100元、200元之類的,這樣有利于買方或中介公司積極辦理貸款。
當然,比較把穩的約定是超過一定期限,比如6個月,沒有辦下來貸款的,雙方的交易取消,并約定好款項如何處理?稅費如何處理?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事項。
既然你們當時都沒有約定這些細節問題,出現目前的狀況了,你就只能去催,忍住性子去等,不然真的沒有辦法。
也可以將上面的意思跟買方表達,不用一直等下去,但是,都要好好協商,畢竟,雙方沒有就這些問題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之前,你的要求都是單方面的,也是缺乏共識的,對方可以聽,也可以不聽。
如何補救?
01、協商。找中介出面協調,盡量就你關切的時間問題達成補充協議,并就延期辦理的滯納金、違約金進行約定。
02、找人加快。看看銀行這邊能不能找到熟人,花點錢,讓他們加快辦理,盡快把貸款辦下來,拿到錢才是正道。
謝邀。
這個涉及到我的專業領域,我就回答一下吧。
問題中有沒有中介參與并沒有表述清楚,暫且不論吧,就我平時工作中遇到的這些問題,如何解決都是有合同約定的。
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轉讓(買賣)合同時,會有兩種付款方式,一是全款,二是需要銀行貸款,買房前,一般中介就會事先大致了解買方的付款方式,全款買的話資金什么時候能夠到位,定金多少,過戶時給多少,還有留一很小部分作為交房保證金(提前交房另說),這些一般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都應該知曉并且注明到合同條款。如果了解到買方是需要貸款的話,經紀人會向買方了解收入情況,征信情況,目前的負債情況,婚姻情況等等等等,是不是符合銀行的貸款要求,如果征信稀爛,負債過高,收入不穩定等情況,中介公司會評估這個貸款資格,好,假如買方符合要求了,一般的合同中有明確條款注明,該房屋的定金是多少,首付是多少(更要明確包不包含定金),擬向銀行貸款額度是多少,都需要說明,比方房屋成交價格為200萬,定金10萬元,首付70萬(不含定金),那向銀行擬貸款額度就是120萬,但是,這個擬貸款額度不是當時寫多少之后就一定是多少的,因為房屋由評估公司來評估,做出評估價,假如這個房子根據買方的情況只能貸款100萬,那么,買方的首付款(含定金)就要提高為100萬了,這種情況正規中介會在簽合同提前讓買方有心理準備,預備好充裕資金,合同條款中會詳細注明:如貸款額未達到預期(擬定)貸款額度,買方應該在xx期限將其余部分補齊。如在這期間未將此款補齊,買方應該賠償賣方多少多少違約金。若實際貸款額度高于擬定貸款額度,首付款對應減少,湊足房屋成交價即可。這些在正規中介合同中都有明確體現。
問題中如果沒有中介參與或者中介參與了但合同中沒有體現貸款辦不下來該如何處理的話,一是雙方協商,既然提出問題了那就是沒有協商好,這個問題本身就是買方的問題了,買房之前,可以去一些機構去咨詢一下自己的貸款資質,如果這個沒有衡量的話,出了問題,肯定就是買方自己的責任。貸不了款要么找錢補足房款,要么就只是賠多賠少的問題了。
給買房者一些建議:
1.買房前先知道自己的預算,起碼知道什么時候資金能到位。
2.盡量找專業機構咨詢一下自己的貸款資格,征信報告很好打,拿出來給專業人士看一眼就大差不差了,又不花錢。
3.保證雙方利益,盡量找大中介公司參與,不是打廣告,你遇到問題了你才知道中介的重要性,人無完人,司無完司,不接受杠精的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