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屬于低值易耗品_低值易耗品認定標準?
特邀律師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項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下并且使用期限不滿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實物形態的勞動資料。低值易耗品本身沒有規定具體的金額限制,企業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確認對應的金額和種類。
一是按低值易耗品的用途,劃分為:(1)通用工具。通用的刀具、量具、模具、夾具等工具以及各種輔助工具,如扳手、千斤頂等。(2)專用工具。具有特定用途的工具,如專用模具、財會電動裝訂機、水電工專用電動打孔機等。(3)替換件。容易磨損或為制造不同產品需要替換使用的各種設備,如軋鋼用的軋輥、澆鑄鋼錠用的鋼錠模等。(4)周轉材料。多次使用的物品,如建筑業的緊固件、腳手架用材。(5)管理用具。各種家具用具及辦公用具,如桌椅、書架、文件柜、保險柜、打印機、掃描儀、DVD、穩壓器、電暖器等。(6)勞動用品,發給工人作為勞動保護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帶等。(7)其他低值易耗品二是按低值易耗品的性質,劃分為:(1)電器類。(2)木器類。(3)玻璃器皿。(4)鐵器五金類。(5)紡織品。(6)非機動車。(7)其他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家具,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容器等。
為簡化核算,凡是不屬于固定資產、原材料的,一般均可作為低值易耗品進行核算。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低于2000元,使用期限短于一年或使用期限雖超過一年,但單價較低、使用量大、容易損壞、容易遺失的,不屬于主要生產經營用設備且不直接構成產品組成部分或成份的小型設備、小型電器、維修用儀器儀表、小型搬運車輛器具、盛具容器、五金工具、衡器量具、計算工具、家居用品、勞保用品、辦公用品和其他符合低值易耗品定義的物品。
以上是我對于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