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后可以要求什么賠償_被人打了怎么要賠償?
特邀律師
你好,建議報警,要求警方進行傷情鑒定,如果傷勢經鑒定,如果屬于輕微傷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處理,派出所可以對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罰款500元;如果構成輕傷,加害人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了,根據《刑法》第234條之規定,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不管是哪一種情形,加害人都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的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如果構成傷殘了,還要到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殘等級鑒定,根據傷殘級別計算殘疾賠償金,以上賠償項目的計算是有具體標準的,如還有疑問和需要可致電律師進行詳細咨詢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先來講一個真實的案例。張與王兩家本是鄰居,因宅基地問題發生爭執,爭執中張將王推到于地,王的面部被輕微擦傷,后王報警并自行住進醫院。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這種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一般都是采取調解處理,就是雙方坐下來談談,一方向一方道歉賠禮或雙方互相賠禮認錯,適當的賠償有傷情方一點損失,最后大家握手言和,鄰居還是好鄰居。但是本案中的王不一樣,自認為“傷者有理”,任憑誰去說和,就堅持要張賠償其損失一萬塊,否則就呆在醫院不出院。最后調解不成,派出所依法對張作出治安處罰200元的決定,此案結案。
調解持續了一個多月未成,王就呆在醫院一個多月,案件宣布結案后王自行出院了,期間花費住院等費用數千元。案件結束后,王的醫療費用問題不再是公安機關受理的范圍,王只能自行起訴到法院向張索賠,最后法庭結合案件具體情節和王的傷情情況作出判決:判處張賠償王醫療費等共計損失100元整。搞笑的是在法庭上,張向王說“王x,我給你200”,引得臺下眾人哄堂大笑。
我說這個案例的目的就是想說“冤家宜解不宜結”,也不要認為“我傷了我就有無限大的理”,至于賠多少真沒有什么具體標準,這個要看你傷的具體情況和案件本身的具體情況。
在上述案例中,公安原本的調解方案是讓張向王賠禮道歉并適當地給予王500元賠償,大家握手言和,可王的過分要求最后“打臉”了自己。
所以,像你說的“被打了,輕微傷,要賠多少”可以自己酌定,別太過分要求,還是“以和為貴”最好。
謝謝邀請!
第一次回答針對受害人的問題。
是這樣的,首先,對方造成你輕傷,已經構成刑事責任了,是故意傷害罪,可以判刑坐牢的。
根據你的情況的話是應該是輕傷二級,如果對方一分錢不賠的話,刑期一般是1年3個月左右。
而如果對方不想坐牢或者想少坐牢從輕處罰的話,是需要你簽訂諒解書的,而諒解書就是你能夠獲取更多賠償的手段。
當然這種手段是根據對方的經濟實力決定的,如果對方很有錢,你完全可以開個幾十萬都沒問題,對方給的起怎么來都行。
如果對方經濟實力一般,你就不能獅子大開口了,扣除你的醫療費,適當要點不多的營養費這個是可以的。
如果對方經濟很差,那你頂多要部分醫療費就行了,不然對方破罐子破摔,一分錢不陪,頂多做1年3,你一分錢都沒有,即使走民事訴訟這個很麻煩,按照一般的世俗理解就是,要么給錢不坐牢,坐了牢就不給錢。
賠多少都是私下協商的結果,而你的本錢就是諒解書,如果走公家的刑事附帶民事的流程的話,法院判的話,一般金額并不會很多,也就幾萬塊,這個沒必要,人家頂多判1年3,又沒刑減,法院判的賠償沒有什么約束力,你事后想安安穩穩過日子,還會去逼人家要錢?人家坐牢出來的,逼急了……
所以,協商賠償對方有錢怎么要都行,對方沒什么錢,就不要過多糾結了,打架都是2方的事,人家為什么不打別人就打你?所以也別委屈,委屈也沒用
規矩寫的很好,但是現實就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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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治療康復需要的輔助器具費等,住院的話還有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如果傷情較重,造成殘疾的,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