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享受附加稅費減免_增值稅附加稅減免政策?
特邀律師
看來這位朋友對稅收這塊不太了解。
先糾正一下你的錯誤,小額納稅人沒有這個概念,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你應該問的是小規模納稅人。
你問,小規模納稅人,月營業額不超過9萬,就可以免稅?
具體的情況是這樣
從今年2019年1月1日起,對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季度不超過30萬)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作為小規模納稅人,一般情況下都是按季度申報的,也就是說你一個季度不超過30萬的銷售額,都是免征增值稅的。
因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是以增值稅為計稅依據的,所以這3個稅費也就免征了。
但是,不繳納增值稅不代表全部免稅。你還需要繳納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對你的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的稅款,企業所得稅是季報年終匯算清繳。你的企業屬于小型微利企業,今年開始又有了非常大的優惠政策,企業所得稅的稅負是應納稅所得額的5%。
這里,提醒你一下,記得按時申報,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是按月申報的,其他的是按季申報!
希望回答能給你幫助,記得點贊支持,歡迎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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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主要區別如下:
一、申報和財務制度要求不一樣
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采取簡易報稅,進項不能抵扣,但也能按3%的征收率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需要財務制制度健全,賬目健全,能準確核算進、銷項稅額,否則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二、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不一樣
(一)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
1、資源稅、房產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享受減半征收政策;
2、季度銷售額≤30萬或者月度銷售額≤10萬
(1)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水利基金全免;
(2)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a.增值稅不享受稅收優惠;
b.城市維護建設稅減半征收;
c.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全免;
3、季度銷售額>30萬或者月度銷售額>10萬
(1)開增值稅發票(含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
a.增值稅不享受稅收優惠;
b.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減半征收;
c.水利基金不享受稅收優惠。
(三)一般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
1、資源稅、房產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不享受稅收優惠;
2、月度銷售額≤10萬
(1)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不享受稅收優惠;
(2)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水利基金享受稅收全免政策;
3、月度銷售額>10萬
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全部不享受稅收優惠;
三、從小規模納稅人提升成一般納稅人多了哪些費用
由于稅收優惠政策不一樣,造成在同樣收入情況下資源稅、房產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等稅費繳納方面一般納稅人比小規模納稅人交的多。
一、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一)符合哪些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月銷售額≦3萬元(季銷售額≦9萬元)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月銷售額≦3萬元(季銷售額≦9萬元)
自2016.5.1至2017.12.31,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注:①《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已延期:2018.1.1-2020.12.31;
②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與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申報時要分別填列
2、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個季度的,以實際經營月份計算當期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銷售額度;
3、其他個人采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可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符合哪些條件可以申請退還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第三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到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繳納的稅款,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向轉關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注:①上述月銷售額包括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金額,但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金額需要交增值稅和附加稅,不免稅;
②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自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但住宿業、咨詢鑒證業、建筑業正試點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附加稅優惠政策
(一)文化事業建設費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規定:
自2015.1.1起至2017.12.31,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注:繳納義務人既包括一般納稅人,也包括小規模納稅人實施期限需另查
(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根據《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文件規定:
自2016.1.2起,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的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的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增值稅的減免,目前主要有二種情況,一種為小規模納稅人免征額的減免,另一種為一般納稅人的加計抵扣減免,會計處理不同。
一、小規模納稅人減免
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文件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假如2020年第二季度的應稅收入為25萬元,未達到繳納增值稅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7281.55元(250,000.00/1.03*0.03.)。
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 250,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42,718.4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7,281.55
納稅申報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7,281.55
貸:營業外收入 7,281.55
已計提的稅金附加沖銷掉即可。
二、一般納稅人加計抵扣減免
根據稅總2019年39號規定的情形加計扣除的,平時入賬時按與未減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相同,只是在申報繳納后將減記部分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其他收益
與小規模納稅人相同,已計提的稅金附加沖銷掉即可。
教育費附加,基數為當期應繳納增值稅,應納增值稅又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納稅人納稅人,兩者計算方法也不一樣。營業額月不超過100,000或季不超過300,000的,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都可以享受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