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合同詐騙是否構成詐騙罪_合同欺詐與詐騙有什么區別?
特邀律師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實際上是一種法條競合的關系。可以這樣理解,合同詐騙罪是詐騙罪的一種特殊形式,構成合同詐騙罪,也必然構成詐騙罪。但構成合同詐騙罪的,以合同詐騙罪定罪量刑,而不再以詐騙罪定罪量刑,因為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有說“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合同詐騙罪成立的要件是造成他人重大財產損失,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所以你這種情況不構成合同詐騙罪,但構成妨礙國家公務罪,這個罪財產處罰很重,人身處罰比較輕。
蓋章是其它同事做的,只跟公司有關,因為他是履行的職務行為,公司負責人有責任,與個人無關。
合同詐騙是以簽訂或者履行合同為表現形式的一種詐騙。屬于詐騙罪的特別規定。
當然算詐騙,因為你利用虛假身份簽訂合同,首先己違背了誠信的基本原則,所以無論有否關系到金錢,都應論為炸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