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沒辦稅務登記證_沒有在稅務納稅登記營業執照會作廢嗎?
特邀律師
如果沒有辦理稅務登記,稅局可以以查稅為由對你所在企業進行停業整頓。像你這種情況,可以去稅局辦理稅務登記,但可能面臨罰款。 所以建議你可以先注銷營業執照,再進行營業執照申請,雖然麻煩點,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因為是有限責任公司,新注冊的企業不再承擔已注銷企業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二)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三)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四)未按照規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五)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一直沒有經營,一直是多久?
公司成立后不管有沒有經營,都要在來年的6月底之前做好企業公示,也就是工商年檢!
做了年檢就一定正常嗎,不一定!工商所每年還會對企業進行隨機抽查,當然現在企業太多,被抽到的概率很低,但是一旦被抽查到,而你恰好沒接到這個抽查的電話,會被視為無法聯系到(營業地址)而納入異常。
所以最好登錄 (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把公司名字輸入后查詢看有無異常。這個網站當地工商局的網站應該也有進入的快捷窗口,還是很好找的,這里就不放鏈接了。
確定沒有異常就可以注銷了,您這種情況走簡易注銷還是很簡單的。
假如異常了怎么辦
1.時間短的,直接把公示補了,帶齊公司材料去工商所解除
2.時間長的,就需要再來一篇說明了。具體辦法請參考我之前的回答。
覺得有用的話點個關注吧!
只有一個辦法,現在補辦而且要把以前稅進行零申報到現在,還得接受稅局的處罰,或者直接注銷 照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稅務機關應當自發現之日起3日內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建議按時進行稅務登記。稅務專員會給你核定納稅方式(定額稅或比率稅)、稅種、稅率等。個體工商戶還能享受國家月銷售額不大于3萬元的免稅政策
實際當中這種情況確實存在,有些是有開辦公司的意向,但是實際業務還沒有開展起來,有些是后續業務停滯了,干脆就不去稅務登記了。筆者曾經碰到一些公司,是這樣的情況,過了幾個月之后,經營者認為“貌似”沒有發生什么問題,但是,這個“貌似”底下,是有一些潛在的風險的,如果存在這樣的情況,需要企業自己做好評估。
1. 工商(現在的市場監管)的風險。
在工商的風險,主要有3點:
一個是年報。由于實際并沒有經營,很多人就忽略了這個問題。但是要注意,不報和零申報是有本質區別的。不報年報被查到,很可能會進入“異常經營名錄”。
第二是雙隨機抽查,如果存在6個月不經營,是有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當然,有可能存在沒有被吊銷的情況,但是風險還是存在的。
第三是有個營業地址的問題。雖然公司沒有經營,但一定占用了一個營業地址。如果長期不經營,這個地址很可能被其他人使用。如果同一個營業地址被兩家公司使用,那么工商會上門來查看場地,發現之前這家公司已經很久不經營了,那么可能會吊銷營業執照。
雖然公司有可能暫時沒有碰到這些情況,但這種風險還是存在的。
2. 稅務的風險。
現在已經是五證合一了,稅務流程大大簡化。雖然沒有去做稅務登記,企業要自行判別自己是否確實沒有發生納稅義務,確實沒有需要申報的事項。雖然沒有需要開票的事項,但如果已經發生了納稅義務,那就一定要去做登記并申報納稅。
因此,在已經有營業執照沒有辦理稅務的情況下,企業需要自行判別經營和稅務的風險,以免在后期需要經營的時候,出現問題。
沒有在稅務辦理納稅登記營業執照不會因此作廢。
一、依據規定,企業應當在每年6月30日前進行年報公示(之前叫年審)。對企業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提醒其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企業在三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超過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其永久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不得恢復正常記載狀態,并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俗稱“黑名單”。
二、關于辦理稅務登記,按照《關于推進“三證合一”進一步完善稅源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稅總函[2015]645號)文件規定:
1、納稅人首次辦理涉稅事宜,如發生納稅義務辦理納稅申報或者領用(代開)發票時,填報《納稅人首次辦稅補充信息表》,進行稅種(基金、費)認定。稅種認定后,納稅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連續按期納稅申報。
2、對領取營業執照后30日內未到稅務局辦理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不予進行“逾期辦理稅務登記”處罰。
所以,未辦理稅務登記營業執照不會作廢,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營業執照年報公示,或有嚴重違法行為被相關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才予以作廢。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沒有辦理稅務登記證到稅務局去補辦就可以了,補辦時可能要罰款的。營業執照注銷前需要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才能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并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資料。 注銷稅務登記申請(清稅申報)辦理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未納入“多證合一、一照一碼”范圍的納稅人提供); 《清稅申報表》(納入“多證合一、一照一碼”范圍的納稅人提供) 2、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和其他稅務證件(未納入“多證合一、一照一碼”范圍的納稅人提供); 3、《發票領用簿》及未驗舊、未使用的發票; 4、使用增值稅稅控系統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提供金稅盤、稅控盤和報稅盤,或者提供金稅卡和 IC 卡; 5、其他按規定應收繳的設備; 6、單位納稅人應提供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或董事會決議復印件; 7、工商營業執照被吊銷的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吊銷決定復印件; 8、住所、經營地點變動的相關證明資料復印件(跨地區遷移注銷提供); 9、非居民企業應提供項目完工證明、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復印件; 1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附表(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提供,跨地區遷移注銷除外)。 來源:國家稅務局-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