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賣鹽有什么后果_鹽為什么不能私賣鹽?
特邀律師
所謂私鹽,是指違反官府有關禁令而私自生產、運輸、銷售的食鹽。私鹽的產生和泛濫通常同官府的食鹽政策,特別是食鹽專賣政策關系密切。一般說來,在食鹽由民間自由生產、運銷的時期,既不存在為官府壟斷經營的官鹽,自然也就無所謂私鹽了,所以,私鹽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食鹽專賣制度(政策)的直接產物。所謂食鹽專賣制度,就是由政府直接或間接地控制食鹽的生產和運銷,壟斷鹽利的制度。 主要是因為私鹽影響稅收 中國古代為法所禁之私鹽最早出現于何時、何地、何類人所為,史無明載,一般認為西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實行食鹽官賣,嚴禁私煮之后,“鹽始有官、私之分”(注:《經濟大辭典·中國經濟史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3年版。)。鄙意以為,私鹽既與官府對鹽利的壟斷有關,則它的出現當在政府實施食鹽專賣政策之后,而中國古代實行食鹽專賣早在春秋時期的齊國就開始了,齊桓公時的管仲被認為是中國食鹽專賣政策的創始人。
1、政府進行食鹽專賣,可以給國家經濟帶來更多的收益。2、防止有人惡意抬高食鹽價格,引起國家的動蕩。鹽專賣制度在中國存在歷史十分久長,從春秋戰國齊國開始一直到新中國成立,幾乎伴隨封建社會整個發展過程。專賣古稱“禁榷”,禁的意思是禁止,榷的意思是獨木橋,禁榷合起來就是自己獨占,不允許他人涉及經營。具體到鹽專賣制度,它是封建統治階級人為制訂并設立,由其獨占食鹽生產和銷售渠道,從中賺取巨額利潤,增加財政收入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封建社會中那些具有理財意識的士大夫們對此有一個形象的描述,“利出一孔”,它的形象之處就在于只看到利益,卻不去看這利益是如何產生的。統治階級巧妙地借用了鹽所具有的商品外觀形式,掩蓋其掠取民眾財富的實質。
一分錢可以難倒英雄漢,錢雖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基本上萬萬不能。《雍正王朝》中,每一次的朝堂動向,都會幾家歡喜幾家愁,因為涉及到利益分配,涉及到錢。追比國庫欠款時,堂堂一國儲君的胤礽,竟然也要為錢發愁,最后不得已只能賣官還債,他為何會如此山窮水盡?
一、胤礽每年僅有四萬兩的俸祿,但面對的花銷卻無比巨大,要籠絡人心、要講排場、要給家庭生活費,沒準還要給鄭春華準備點禮品。錢不夠用,欠下國庫銀子。
二、康熙放出話,派胤禛追比國庫欠款。胤礽原以為跟胤禛“打招呼”,就能蒙混過關。結果皇子之間相互爭斗,太子欠款的事被抖了出來,胤禛窮追不舍。胤礽囊中羞澀,一時半會還不上錢,正在為此事發愁時,手下人跑出來“獻殷勤”,說是可以通過賣官籌款。
胤礽賣的幾個官缺中,有一個四川鹽茶道的職位。結合歷史以及劇情來看,這是一個富得流油的肥缺。
各省設置巡道、守道始于明朝。所謂巡道,即由按察使司派出巡察某一地方者;所謂守道,即由布政使司派屬駐守在某一地方者。巡道、守道有只管轄一府者,也有兼管多個府、州者。無論巡道、守道,都是臬臺、藩臺的輔佐官。
此外,道員也有不管某一地區而專門負責某一事項者,比如,糧儲道、驛傳道、鹽法道,這些專職道員,有的也可兼分守、巡之事;而某些守、巡道員,也可以兼水利、學務、茶馬屯田等,均對本省布政使、按察使負責。
道員本為藩、臬派出的臨時性差使,時設時撤,銜額無定,均視其原官之職任以及品秩而決定,比如:
由京堂(即在京之寺、卿)等官補授道員者,則系參政銜,亦稱參政道,秩從三品;
由知府、掌印給事中補授的道員,則是副使銜,稱副使道,品級為正四品;
由各道監察御史、六科給事中補授的道員,則系參議銜,稱參議道,品級為從四品;
由各部郎中、員外郎、主事或同知補授的道員,則系僉事銜,稱僉事道,品級為正五品。
《雍正王朝》中,胤礽賣出去的四川鹽茶道屬于正四品職位,吉服冠頂用青金石,朝帶四個銀銜鏤花元版,官服補子繡大雁,階稱中憲大夫,老婆的命婦封號為“恭人”;一年的正經收入僅僅一百多兩銀子(當時沒有養廉銀),但“油水”卻能滾滾而來,這主要是得益于其手中職權:
一、督察場民之生計,鹽商、茶商之行息,適時調整鹽茶價格。
古代是鹽鐵專營,源頭由朝廷控制,價位都是官府說了算,但官鹽不僅低質,而且價高,因此私鹽猖獗。朝廷為了打擊私鹽不遺余力,卻收效甚微,很多時候也就睜只眼閉只眼,或者臨時性打擊。
有些私鹽販子,為了躲避追捕,或者找保護傘,甚至會主動與鹽茶道分成。對于給了保護費、提成的鹽販子,鹽茶道自然也會給予關照。正規鹽商要經營,就需要拿官府發放的執照以及配額,這當中自然也少不了一番勾兌。
四川鹽業從鑿井、汲鹵、輸鹵到煎鹽,是一項大工程,不像海鹽獲取那么方便。而且,由于交通不便,清朝的四川井鹽,基本只供應本地市場,而外來的鹽也難以進入四川市場。
四川的鹽商,只要串通好了鹽茶道,很容易就能形成區域性壟斷。鹽是生活必需品,不管多高價位也要用,這就會給鹽商以及鹽茶道創造巨大的利潤空間。買來的職位,為了收回成本,只會更加窮兇極惡地以利潤為中心,而罔顧職業道德。
此外,鹽茶道還能控制茶葉,其“生財”邏輯與鹽大同小異。因此,大阿哥說僅僅四川鹽茶道的缺一年就能賺十萬兩,這并不是空穴來風。一分錢一分貨,這個四品“肥缺”賣出與二品河南布政使相同價位的15萬兩銀子,也就不足為奇了。
如此重要的官缺,直接關系到百姓的生活水平,連康熙都要親自過問,但竟被胤礽給賣了,由此也能看出胤礽并非治國之君,以及清朝整頓吏治的迫切性。
二、走誰的門路,就有誰的“照顧”。
買東西,尋求售后服務是天經地義的事,買來的四川鹽茶道也不例外,當然,給胤礽的服務費也是不能少的。
胤礽是太子,是大清名義上的“二把手”。四川鹽茶道通過他走馬上任,到了地方,也可以算朝中有人,報上胤礽名號,地方官不看僧面也會看太子面。那些品級差不多但又沒背景的官吏,在鹽茶道面前,也只能恭恭敬敬。因此,這個四川鹽茶道可以借胤礽的名義,狐假虎威,甚至行使“長臂管轄權”,這就進一步擴大了他的權力空間。
秋媚說:一個四川鹽茶道的職位,對于胤禩而言,是撥弄是非的棋子;對于大阿哥而言,是打擊胤礽的“箭頭”;對于胤礽而言,既是生財的商品,也是拉低其價位的“掃把星”。
鹽資源屬于國家所有,鹽的銷售由指定的單位負責,不能私自買賣。《中華人民共和國鹽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食鹽零售業務,由商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企業、糧食企業和供銷合作社零售單位負責。需要委托個體工商戶、代購代銷食鹽的,由縣級商業(含糧食、供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各零售單位必須把食鹽列為必備商品,保持合理庫存,不得脫銷。
當然吃了任何類型的工業鹽后果很嚴重,極有可能會導致食物中毒,人千萬不要食用!就算是不怎么含亞硝酸鈉的融雪工業鹽也是如此!
但是就算千叮萬囑工業鹽不能食用,吃了會中毒,但像工業鹽這種被村民“順走”的時間還是屢屢發生!!!
我們先來看看一般工業鹽和食用鹽有什么區別?事實上按用途可以分為食用鹽、工業用鹽和其他用鹽。大家日常生活中用的食用鹽是從海水、地下巖(礦)鹽沉淀物、天然鹵(咸)水中、獲得的以氯化鈉為主要成分的經過加工而成的鹽。
但是工業鹽就不一樣了,它含義很廣,有時指純凈的亞硝酸鈉,有時指的是氯化鈉。
所以一般的工業用鹽除含有大量的致癌物亞硝酸鹽外,還有可能含有鉛、砷等有害物質,誤用工業用鹽極易引發食物中毒。
鑒于亞硝酸鹽有較大危害,各個地方陸續發生誤食工業用鹽和過量使用亞硝酸鹽導致的食物中毒。
所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衛生部2012年聯合發布了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亞硝酸鈉、亞硝酸鉀)的公告。
但國人愛順鹽的癖好卻沒怎么改變過,最近的就發生在17年8月份中旬,當一輛運輸工業鹽的貨運車輛在行至成南高速時,車上工業鹽口袋因為出現嚴重破損,散落一地。
當地村民在幫忙清掃高速路面的過程中,他們將鹽堆在一起后,然后用手將鹽裝進口袋開始往里面裝,正打算將工業鹽打包帶回家中食用。
當被警察人員告知那些工業鹽不能食用,吃了會死人的。村民們居然直接用手指放了下嘴里覺得也是咸的,沒毛病呀!
當聽了工作人員解釋吃工業鹽的危害,他們依舊死拽著藏在口袋里的工業鹽不放過,還笑著說這些鹽可以拿回去種田什么的,沒事!很可能出現很大的意外。而且拿他們去種田的話,很可能讓地里就什么也種不出來了。
盡管最后相關工作人員廣播“工業鹽有毒,人和畜生千萬不要食用。”但被順走的工業鹽還是沒能收回來,不知道最后去了哪里!
也許有人會說這次江蘇數噸融雪工業鹽和成都那次不一樣啊,因為融雪工業鹽里一般不怎么含亞硝酸鈉,但不好意思,它同樣是不可以食用的!!!
雖然成分和鹽是大概一樣的,但由于它用在工業上并沒有像鹽一樣精制提取,所以含有一些重金屬毒素和雜質等,吃了對身體同樣有害。所以也千萬不要食用!
但話說回來不管是被村民“順走”的哪種工業鹽,大家以為村民真的拿去吃,會不會被一些利益分子用在了其他地方,比如說腌酸菜呢
因為鹽是一種特殊物資,是老百姓的必需品,按照今天市場經濟術語來說,價格彈性較低。但鹽又不是到處都有,只有有數的幾個鹽礦。朝廷只要把持住那幾個鹽礦,就能大把收錢。另外,假如朝廷不控制鹽礦,那鹽礦幾乎可以肯定會落在當地豪族手里,那豪族幾乎就是躺著掙錢了。這么有錢的豪族肯定會發展私人武裝保衛鹽礦,那就是對朝廷權威的強力挑戰了。所以,在古代販私鹽那是和朝廷搶食吃,類似于現在的走私,肯定要禁止了。 因為鹽礦是官府承包給幾個指定的大鹽商壟斷經營的,缺乏競爭,官鹽往往價格較貴,那私鹽還是會有很大市場的。普通老百姓吃不起官鹽,私鹽又不是隨時都有的,也有辦法,那就是曬小鹽,古代因為洪澇等原因,往往會有一些鹽堿地,這些不能種莊稼鹽堿地就是窮人們獲取鹽分的重要來源。方法就是在鹽堿地鏟取一些土,泡在水里,然后把土濾出,再把水曬干,得到的就是小鹽了。可想而知,小鹽的質量是很差的,但總比沒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