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世可以繼承房產嗎_老人(在世)房產繼承?
特邀律師
這個不孝子,老媽還活著呢,就想著分家產?這個時候,是個人不應該盡力安慰母親不要傷心難過嗎?不是應該和無助的老媽說“放心,以后還有我呢”?想著分家產?簡直沒有人性啊……
關于老年人的財產問題。你必須有善養老人的義務,你才能有繼承的權利。你繼承的正個財產,有權利使用,有權利處理,誰善養老人,誰才能有權利繼承。有的老人活著的時候無人過問。老人死后有了繼承人。有的五保戶,都還有繼承人來。這些問題,在農村里是復雜多樣事都有。三言兩浯說不清楚啊。我說的對不對嗎,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怎么評論的吧,謝謝。,,,
1、你奶奶在世的話,那就不叫繼承。如果打算贈與你父親的話,那就直接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這是最直接最具有法律效力的辦法。只要是她的真實意思表示,別人無權干涉。
2、如果房屋過戶是無償贈與的話,是不需要花費多少錢的,最多也就幾百,各地標準不太一樣。
3、無需把名利公證,但是必須當事人親自到場,不過有的地方的房管局人員怕擔責任,強加當事人去辦理公證,其實公證費不多,一般200元,其實公證的話也可以避免別人主張權利。
4、你奶奶的房產是她自己的嗎啊,你爺爺的份額呢,可能還要涉及他人的共有權問題,你描述的不夠詳細。祝你愉快
需要辦理繼承公證。
老人有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但是該遺囑沒有在老人生前公證,所以,需要認定遺囑的合法有效性。確定遺囑合法有效之后,由被指定繼承人,憑遺囑和老人死亡證明,婚姻證明,住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到本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得到公證書,再憑以上所有證件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就可以辦理繼承人名義房產證。
您好!看您從什么角度考慮。分兩個方面解釋一下:
1. 從費用的角度。生前老人把房子給孩子,可以通過買賣或者生前贈與兩種方式。身后通過繼承方式給孩子。
(1)如果是買賣。買賣取決于兩方面的因素,一是房子屬性,二是孩子擁有的房產的情況。從房子屬性上來講,是否滿五、對于老人來講是否唯一,房子的面積大小,直接影響買賣費用多少。孩子沒有住房和已有住房的情況下,費用也不同。
舉個例子(說的都是住宅):如果滿五唯一、孩子也沒有房子,總體費用是需要繳納1%(90平米以下)或者1.5%(大于90平米)的契稅,還有部分很少的工本費,百十來塊錢左右。如果不滿五、或者對于老人來講不唯一,還要有1%的個稅。如果孩子之前有房,契稅就按照3%繳納。
(2)如果是贈與。贈與主要是3%的契稅+合計1‰的印花稅+公證費(以公證處為準)。
(3)如果繼承。繼承的話,沒有爭議的情況下主要是公證費,平均在1%左右+少量工本費。
所以,單純從費用上考慮,贈與的費用都不是最好的選擇。但是這里還需要強調的是,以上并沒有考慮再出售的問題。如果后續考慮再出售,繼承、贈與獲得的房子,還需要再繳納20%的個稅。這個就有點嚇人了。生前買賣就沒有這部分費用了。
2. 老人的權益如何保障。上面算的是錢,但是要注意,生前贈與或者買賣,給出去之后,房子就不再屬于自己了。對于老人來講,是不是生活上還有保障、子女能否孝順、給自己養老送終,都是需要考慮清楚的。不要因為省錢,影響自己晚年生活質量。
在沒有意外的情況下,父母的房子一般都是由子女繼承,不過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在父母死亡的情況下才由子女繼承,那么父母健在房產怎么過戶呢?過戶的方法比較簡單,下文會詳細介紹一下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法。房屋怎樣過戶給子女更省錢?
在沒有意外的情況下,父母的房子一般都是由子女繼承,不過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在父母死亡的情況下才由子女繼承,那么父母健在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鑒定,最后辦理過戶。第三種是以繼承的方式辦理過戶,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況下,不是很常用。
(一)以贈與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辦理贈與過戶,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契稅和公證費。贈與過戶是沒有營業稅的,因為贈與是被認為是無償受贈的行為,所以需要受贈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贈與過戶也需要繳納公證費。
(二)以出讓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房屋買賣辦理過戶的主要費用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契稅三種。其中房產滿五年,營業稅是免征的,同時個稅也免征,只需要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如果房產未滿五年,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稅,同時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
(三)以繼承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繼承過戶與買賣和贈與相比,稅費支出是最低的,因為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只需要繳納公證費。繼承人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住房保障管理局辦理過戶的時候,雙方當事人一定要在場,因為過戶需要以自愿為前提。
您好!
如果老人增加女兒姓名的目的,是為了今后把房子全部留給女兒,那么僅僅加名是不能保證的,除非老人只有女兒一個法定繼承人。
先說兩個基本結論:
房子上增加女兒的名字,僅僅意味著老人生前把一部分產權交給女兒,但不是所有。
老人在房產中的份額,未來老人去世之后變為遺產,如果沒有遺囑,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如果法定繼承人并非僅有女兒一人,除非其他繼承人放棄,否則無法全部給到女兒。
以下從加名手段、繼承方式等兩個方面做一個說明:
加名手段
有一點需要注意:夫妻之間是可以直接加名的,不需要什么費用。但是除此之外的其他關系人之間加名,包括老人和子女之間,不能這么操作。
老人在房產證上增加女兒的名字,只能通過兩種手段:“賣”給女兒、或者“贈”給女兒。
這兩種方式共同有一個前提:女兒具有當地的購房資格。
這兩種方式有三個區別:
涉及到的費用不同。
房子是打算作為女兒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女兒個人財產,兩種加名手段的結果不同。
未來房子再進行處置的時候,涉及到的費用不同。
1.通過“買賣”的方式。
(1)費用。
買賣費用主要包括契稅、個稅、增值稅等幾個大項。簡單說一下:
契稅。針對女兒征收。如果女兒無房、面積≤90㎡,按照1%收取;如果女兒無房,面積≤140平米,按照1.5%收取;如果女兒有房,按照3%收取。
個稅。針對老人征收。房子對于老人而言“滿五唯一”,不征收;滿五不唯一,征收房屋政府指導價的1%、或者(政府指導價-當初購房價格)的20%。
增值稅。針對老人征收。房子對于老人而言不滿二,加征約5.6%的增值稅。
(2)給到女兒后的財產歸屬。
通過買賣方式,若女兒已婚,得到的份額將作為女兒夫妻共同財產。
(3)未來處置涉及到的費用。
與上述買賣相同。
2.通過“贈與”的方式。
(1)費用。
贈與費用主要包括契稅、印花稅、公證費等幾個大項:
契稅。針對女兒征收,稅率3%。
印花稅。老人和女兒各自0.5‰,合計1‰。
公證費。如果做贈與公證的話,需要公證費用,這個可以咨詢當地的公證處。
(2)給到女兒后的財產歸屬。
通過贈與方式,若女兒已婚,如果沒有特殊說明的話,贈與所得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贈與與買賣的重要區別之一,就是可以贈與給個人,通過贈與協議的形式,指定將房產份額贈與給女兒個人。這樣的話,女兒所得將作為個人財產。
(3)未來處置涉及到的費用。
贈與所得的房產,未來如果進行再出售的話,需要征收20%的個稅。這是區別于買賣的一個重要點。
繼承方式
如果老人百年,繼承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遺囑繼承。
1.法定繼承。
如果老人生前沒有留下合法有效遺囑,那么將按照法定繼承執行繼承程序。
這里存在的問題就是:法定繼承人,是按照我國現行《繼承法》規定的順序繼承人來確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說,如果女兒不是唯一的法定繼承人,那么老人的份額將會被多個人分割。
2.遺囑繼承。
遺囑是可以在生前指定好繼承人的。
如果老人有多個法定繼承人、而且打算將財產就給到女兒,那么生前訂立一份遺囑是最好的選擇——無論是打算給到女兒個人,還是給到女兒家庭。
關于遺囑的形式、書寫規范,可參考一紙家書之前的文章和專欄,這里不再贅述。
1.其他三個女兒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嗎?不是的話,永遠拿不到這個宅基地。
2.宅基地不是老人的遺產,不可以繼承。
3.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但不管是房屋還是宅基地,應該與土管局都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