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返還_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給誰?
特邀律師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020號)第二條第五款的規定:“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需要繳納增值稅。收到返還的手續費,首先要確認收入,繳納增值稅。給相關辦稅人員的獎勵計入應付職工薪酬,但這部分獎勵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退稅退給誰?究其本質還是納稅人是誰的問題?與代扣代繳還是自己申報繳納,沒有根本性的區別。整體來說,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補退的權益人是納稅人。通過現實工作中的常見現象可以剖析事物本質:
一、納稅人自己申報納稅的稅款
自己申報繳納比較直觀,依照稅法的相關規定,從自己的收入當中直接申報扣除稅款的,匯算清繳退回的稅款匯入納稅人預留的銀行卡。
從代扣代繳的整個流程來看,雖然繳納稅款墊付人與納稅義務人存在時間差,但納稅人承擔稅款的本質沒有變化。大家看一看單位代扣預繳個稅的流程不難發現,無論是先墊付后扣“工資”,還是先扣后付,個人所得稅都有納稅人自己承擔。
二、雇傭關系約定“稅后收入”
現實工作中確有約定“稅后收入”的情況,納稅人只關心實際領取的報酬金額。但是,稅前收入倒推稅后收入的邏輯關系沒有發生根本變化。雖然約定的是稅后收入,但本質是對稅前收入做實質約定。
在財稅實務中,義務扣繳人在自然人系統申報的是納稅人的稅前收入、法定稅前扣除數、應稅所得額、應補退稅款等信息。雖然納稅人僅僅關注了自己的稅后收入。稅款的實際承擔人,依然是納稅人自己!
三、涉個稅的特殊事項
以其說以下現象是涉個人所得稅特殊事項,不如說這是扣繳義務人的無奈事件。
很多勞務從業人員,對稅法知之甚少。例如一項勞務服務,市場價格5000元,且低于5000元無法找到人員。正常情況下,付款人代納稅人申報勞務收入5000元,代扣預繳個稅800元,實際支付納稅人4200元即可。
然而,現實是按照這樣操作,中小企業是找不到人來干活。最終的結果是,付款人申報勞務收入5952.38元,代扣預繳個稅952.38元,實際支付5000元給納稅人。
如果發生匯算清繳退稅,無論是退稅800元還是952.38元,依然退給納稅人!與義務扣繳人沒有關系。因此,稅收法律關系的普及依然任重道遠!
四、綜述
綜上所述,透過現象看本質,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發生退、補稅款的,義務人或者權益人都是納稅人自己。
無論納稅人取得收入的來源、約定、過程等情況如何復雜,發生退稅均支付給納稅人。
1、凡按規定需要經審批的五項提退,由納稅人向所管轄的基層分局提出申請,填寫《退稅申請審批表》并提供有關資料,分局管理科審核納稅人的有關退稅資料,轉分局長簽署意見后報縣局征收計會科,再報分管局長審批。
手續齊全的,自申請之日起30天內予以辦理。退稅手續辦理完畢后,由納稅人到退稅的開戶銀行領取《收入退還書》收賬通知聯。
2、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的規定,
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根據《稅收征收管理辦法》(主席令第49號)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
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因此,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擴展資料:
一、征收管理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實行源泉扣繳與自行申報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繳。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二、計算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如下,明細查看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e5a48de588b67a6431333431346463)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手續費在單位做完收入并計提相關稅費后,可以發放給個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其免稅范圍界定為:發放給具體辦稅人員的手續費獎勵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擴大范圍發放的手續費獎勵,仍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樓說,“做個獎金表 財務人員分,”這是可以的。對于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返還手續費的用途是有明確規定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05〕365號)規定,“三代”單位取得手續費收入應單獨核算并計入本單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適當獎勵相關工作人員。《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國稅發〔1995〕065號)規定,扣繳義務人可將其用于代扣代繳費用開支和獎勵代扣代繳工作做得較好的辦稅人員。這兩個規定明確了手續費返還收入應用于代扣代繳工作的管理性支出或獎勵有關工作人員。并且,發給個人還不必繳個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規定,個人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但是作為“其他應付款”稅務機關 是不認可的。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因而,對于企業取得的該項手續費返還收入應計入企業所得稅收入中,對于用于該項工作的支出也同時計入到支出中,參與企業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
一、申請手續費返還的稅款范圍
可申請手續費返還的“三代”范圍包括: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托代征。由于經常發生代扣代繳職工工資個人所得稅行為,因此企業較熟悉申請返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事實上,在企業所得稅、營業稅(營改增前)、增值稅等納稅范圍中,只要企業屬于法定的扣繳義務人,履行了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之后,都可以按照規定申請手續費返還。
二、申請手續費返還時的一些特殊情況
1、個人合伙企業為投資者申報個人投資者生產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不能申請手續費返還
根據《個人代繳代扣條例》的規定,第四條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三)勞務報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因此,個人合伙企業個人投資者按照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屬于代扣代繳的范疇,不得申請手續費返還。
2、被稅務機關查出,扣繳義務人補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稅款不能申請扣繳手續費返還。
3、代扣代繳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不可以申請手續費返還
城市建設維護稅仍屬于稅,在申請范圍之內,而教育費附加不屬于稅,不在范圍之內。
是的,目前福州這邊還是按2%的比例返還,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不是有特別的規定,可以問問主管稅務機關。
根據財行[2019]11號問的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扣稅款的2%支付手續費,而且支付給單個扣繳義務人的年度最高限額是70萬元,超過限額部分不予支付。
另外還要注意的是,要在每年的3月30日之前,得提交上一年度的手續費返還申請的資料,否則會被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