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給撫養費會有什么后果_如果不給撫養費。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特邀律師
如果自己有撫養的能力,就自己撫養吧。渣男人太多,他們是褲襠說的算的動物,不能影響孩子快樂成長,我兒子18年,我一個人撫養,那個逼男人,就拿了2萬塊錢出來,然后就消失不見了,聽說在鄭州做什么積寶網,管他媽的干嘛呢,去他大爺的,
他沒給撫養費,你也沒有向他打電話或者其他途徑主張過嗎?
因為題目所給的信息有限,我們先不要去攻擊這個女人,我覺得還是要分情況對待。
一、如果是,既沒有給撫養費也不管不聞不問,我就建議你起訴吧。
因為既不給撫養費也不管不聞不問的行為,足以看出他對孩子是無心的。虎毒不食子,對自己的孩子都如此絕情的女人,沒有什么值得人同情的地方。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的規定,協議離婚或者法院判決、調解離婚之后,一方拒不按照婚協議書所載的義務或者判決書、調解書載明的義務履行的,另一方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按照離婚協議書所載的內容履行相關義務或者依據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如果這三年中,你前妻多次來探望孩子,像你多次表示過,目前自己經濟狀況不是很好,撫養費的問題請你就多多擔待。這種情況下,我覺得如果你有能力撫養這個孩子,就沒必要過多的去計較了,如果你實在沒有能力撫養這個孩子或者撫養的比較吃力的,我就建議你和你前妻可以溝通一下,無論他怎么困難都應該支付孩子的撫養費。至于撫養費的金額,你們雙方還可以協商進行變更,變更到他能承受的程度為止。
所以,對于三年沒有給撫養費的行為,我們肯定的說是不對的。但人總有遇到難處的時候,畢竟她是孩子的生母,他確實在三年中向你解釋過撫養費的問題,你應該還是有所擔待,否則就起訴。
夫妻感情不和導致離婚,這是兩個大人互不相讓自找的痛苦,并不值得人們同情。但最無辜受牽連的受害者就是未成年的孩子,他們心中的藍圖和所有美好的理想都被無情的打碎,失去了父愛或者是母愛,使他們的性格變得孤僻自卑,造成的嚴重后果,甚至會改變他們一生的命運。
要是再遇上個不負責任,自私自利,不顧孩子,連孩子的撫養費用都不給,任由孩子自生自滅,沒有擔當的父母,可以說這是孩子一生災難的開始,豈不真成了城門失火,殃及池魚了。
正如樓主所提,離婚后不給孩子撫養費,究竟會有什么樣的后果的這個問題,只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幼權益保護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來回答你這個問題,得到的答案才是靠譜的。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務,有保障未成年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的責任。也就是說,夫妻再離婚,孩子永遠是屬于雙方共同擁有的。無論是協議離婚的,還是走司法的程序依法解除婚姻的,對孩子的撫養問題沒有落實的話,是絕對解除不了婚姻的。能提出這個問題,就是一方沒有履行履行協議離婚的條款,或者是,法院裁決解除婚姻的文件,才會有這種提問的。
依照兒童權益保護法,未成年的孩子有接受教育,保障身體健康,以及過正常生活的權利,這個責任就是要落實在父母的頭上,也是任何父母都不能推卸的。再依照刑法的規定,犯有虐待未成年孩子,遺棄未成年孩子,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判處五年以內的有期徒刑。
在現實生活中,雖然入刑的父母很少。在撫養孩子的這一方面,法院依從的原則就是不僵化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矛盾,據不執行撫養子女的話,最多是強制執行,沒有財產執行的話,也不了了之了。
最可恨的就是那些不撫養孩子的父母,一旦老了,就用道德來綁架子女,要求子女贍養,還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我倒建議這些受到過不公正待遇的子女,有樣撿樣,就像養個阿貓阿狗一樣,應付了事,法律照樣也奈不何你。
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離婚,受到最大傷害的實際上就是未成年的子女。最好別因為大人的戰爭,牽扯到自己的親生骨肉。上演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悲劇。
無論是雙方是協議離婚,還是走法律的渠道判決離婚的,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務,確定雙方的責任,使孩子在接受教育,身體健康和生活上的權利能夠得到保障,民政局或者法院才會準許雙方離婚的。
女方離婚后,有能力卻拒不履行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足以說明這個女人是心中沒有孩子,自私自利,沒有一點慈善心的女人,她就不配做一個母親。除非這個母親喪失了體力勞動能力,又沒有經濟來源,才有正當的不可抗拒的理由,放棄對孩子進行撫養的責任。
你可以將孩子的母親以遺棄孩子罪,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責令她履行對孩子的撫養責任和義務,最好向法院提交她有動產和不動產的證據,并要求強制執行,法律是會支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