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6個月轉移存款_離婚前如何轉移存款?
特邀律師
把您的存款,用您父母的名義開個銀行賬戶,把取出來的錢(現金)讓您的父母存到那些賬上(別自己去存)。銀行的錢怎么用光了的原因很是比較好找的,怎么解釋自己想好就可以。保險恐怕只能算雙方共有財產了。
其實這很簡單,婚姻訴訟,財產分離只是限于你自己的銀行賬戶,如果對方真的申請財產對半分的話,法院就會查你各大銀行的開戶情況,離婚或許是有點殘忍,但是如果真的要到了那一步的話,如果你存款大概有100萬的話,建議你用別人的戶頭去開戶,但是必須是要自己非常信任的人,因為法院也會去查你親戚的賬戶,所以還是比較麻煩的,找個很好的朋友那種知心的,把錢存到他那里去,兄弟,婚姻不是兒戲,真的,我們都要有良心,本身我不打算回答你的答案的,但是你有選擇生活的自由,我還是吧這樣的陰招告訴你了,法律訴訟平靜離婚時要靠妻子的配合不配合才能完成的,如果她死不簽字,你是沒有辦法的,建議你不要過去計較,一日夫妻百日恩,給對方分財產,也算是一段姻緣的結束吧,畢竟你們有過
如果把工資取出用于夫妻正常開支的,不算轉移財產。如果將工資惡意轉移、隱匿的,算作轉移財產。如果在離婚前一方轉移財產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財產保全。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財產保全又分為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兩種。訴前保全是在當事人尚未起訴前就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這一般適用于情況緊急的情形,如還未起訴時就發現對方已在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等。需要提醒的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之內,申請人必須起訴,如果不起訴,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訴訟中財產保全是當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訴后,發現對方有毀損、隱匿、轉移、變賣財產等跡象時,申請法院采取的財產保全的措施。根據《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2年內,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離婚一般是不會查雙方的存款情況,除非一方提出異議,申請婚內財產保全,司法介入后不論多久,只要是所屬你賬戶內的金額變動都可以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