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消費稅的征稅范圍_珠寶消費稅怎么計算?
特邀律師
經國務院批準,金銀首飾(包括鉑金首飾)消費稅由10%的稅率減按5%的稅率征收。減按5%征收消費稅的范圍僅限于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不在上述范圍內的應稅首飾仍按10%的稅率征收消費稅。
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三個稅種均屬于流轉稅,增值稅和營業稅屬于平行征收,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生產銷售和進口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營業稅的征收范圍主要指勞務具體包括建筑業、交通運輸業、文化體育業、郵電通信業、服務業、金融保險業、娛樂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增值稅和營業稅幾乎涵蓋了生產銷售,提供勞務的所有領域,征稅范圍寬。消費稅僅對十四種商品征收包括:煙、酒、珠寶首飾、煙花爆竹、成品油、汽車、摩托車、游艇、輪胎、高檔手表、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
消費稅的征稅范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消費品,具體包括: (1)煙:護膚護發品; (5)貴重首飾及珠寶石; (6)鞭炮、焰火; (7)汽油; (8)柴油; (9)汽車輪胎; (11)小汽車(小轎車、越野車、小客車)。
現行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涂料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 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等。
現行消費稅征收的范圍,是根據我國經濟發展狀況、產業政策、消費政策以及人民消費水平和消費結構以及國家財政的需要,并借鑒了國外成功經驗和通行慣例而確定的。消費稅暫行條例共設置了十一個稅目,包括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石、鞭炮及焰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等。在此基礎上,又將其劃為13個子目,共計25個征收項目。
客戶來購買銀行代理的貴金屬產品時,不需要另外繳納稅,銀行會按規定給客戶開發票。而作為銷售方的銀行銷售貴金屬產品按規定需要繳納增值稅,不需要繳納營業稅和消費稅。
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
1、納稅人從事零售業務(含以舊換新)的,在零售時納稅;
2、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的,在移送時納稅;
3、帶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貨時納稅。
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的一個稅種,主要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現行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